空姐淚訴遭強拉廁所!華航機師「很sexy想咬一口」 大反擊要100萬

▲▼華航Airbus A330-300 編號B18307客機。(圖/記者湯興漢攝)

▲華航機師被控性騷擾,認為名譽受損,提告向空姐求償100萬元。(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華航機師張明初去年被控拉空姐進廁所,還說出「很sexy,讓人想咬一口」、「小妖精」等語,遭法院判賠10萬元。如今案件還在上訴,但張明初認為空姐在臉書控訴此事,已經構成名譽受損,向空姐提告求償100萬元,同時要求登報道歉。

根據判決書,張明初2017年10月以教官身分搭乘曼谷飛台北班機,不斷問當事空姐是不是泰國籍組員,「妳皮膚很白耶,輪廓也深,像妳這樣的姿色,在泰國可是國色天香、超級美女呢!」

當時空姐感到一陣錯愕,僅禮貌性回覆「謝謝」即轉身離去,不料張卻將她強拉進廁所,企圖觸碰臉頰。事後,張男與魏姓客艙經理聊天,還當著空姐的面說,「這個妹妹很可愛,很sexy,讓人想咬一口!」

魏姓經理聽完也搭腔,「對阿,每次飛遇到她,我也會過敏。」班機落地後,張明初還在空姐背後說,「妳這個小妖精挺厲害的嘛,把你們客艙經理也搞得心癢癢的!」

空姐不堪羞辱,確診出現憂鬱、焦慮、失眠或莫名哭泣等症狀,除了向華航提出性騷擾申訴,也提告求償50萬元。華航調查後,對張明初記一小過處分,但張在法庭上否認性騷擾,也不願道歉,辯稱指控皆非事實。

法院審酌其他空服員證詞,認定張明初構成性騷擾,但考量張男任職機師月入20萬至25萬元,最後酌定賠償金額應以10萬元為妥。如今案件還在上訴,但張認為空姐捏造事實,已經導致他名譽受損,危及工作權,因此向空姐提告求償100萬元。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大門、訴訟官司▼。(圖/記者屠惠剛攝)

▲台北地方法院。(圖/記者屠惠剛攝)

台北地方法院7日下午開庭審理,張明初在妻子、律師陪同下出庭,強調空姐的指控子虛烏有,不僅破壞了他的個人名譽,還想讓他喪失工作,希望法官能還他一個公道。

張的委任律師在庭上指出,該名空姐2017年10月在臉書社團「梅花不幫忙」捏造張姓教官對組員有騷擾行為,向華航申訴性騷擾案件,甚至還誣指張有輕生傾向,使張必須接受「飛行適任性調查」,意圖使張喪失工作權,但事實證明張沒有輕生念頭、負面思考,空姐應負起賠償責任。

空姐委任律師反擊,空姐在臉書社團內的文章沒有指名道姓是張明初,即便被認為有指名,那也是基於事實陳述,沒有傷害名譽權的問題,應該受言論自由保障。

法官聽完後,諭知3月6日再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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