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一例一休」指揮群眾衝撞立法院 工鬥團體無罪確定

▲▼勞團抗議一例一休修法。(圖/記者楊佳穎攝)

▲勞工團體當年抗議一例一休,事後演變成衝撞立法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政府2016年在立法院闖關「一例一休」,引發勞工團體不滿,發動「2016工人鬥總統」抗議活動。活動2016年12月間在立法院外聚集,其中勞工團體成員毛振飛、陳姳臻2人在台上發言時,指揮群眾衝進立法院,2人因此被依《集會遊行法》提起公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院二審12日仍判2人無罪,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2016年12月2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開始便提案將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排入討論議程第一案。當時「2016工鬥連線」等勞工團體一早便在立法院外集結抗議,抨擊民進黨「左手拿勞工選票,右手拿資方的錢」。中午休息時間,勞工團體聚集在立法院外還遇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引爆激烈推擠。

提案在2日後進行表決,勞工團體持續在立法院外集結,當時活動主持人毛振飛、陳姳臻2人在台上擔任主持人,並手持麥克風指揮群眾欲衝入立法院集賢樓,毛振飛還帶領群眾與擋在集賢樓門口前之警方發生肢體衝突。轄區中正一分局三次舉牌「命令解散」後,群眾仍持續聚集。一直到晚間立法院將法案改送朝野協商,毛振飛等人才向在場群眾宣告活動結束。檢警單位事後根據現場蒐證影帶,對毛振飛等2人,依照違反《集會遊行法》「首謀者違法不解散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2人主張此次勞動基準法修法對勞工非常不利,我們是代表工人向政府發聲,抗議是人民正當的權利等語;修法使勞工權益受損,這是社會關注的事情,行動有其必要性,無法控制民主民眾自主集結,也無法叫他們一定要離開。一審法院最後採信2人供詞,判決無罪。

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12日宣判,仍採信2人供詞,還是判決2人無罪。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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