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王生技公司兄弟鬩牆 前總座遭弟控「違反營業秘密」判無罪

▲位於桃園市平鎮區葡萄王生技公司,前總座遭弟弟提告違反營業秘密扯出兄弟鬩牆之爭,地院最近判決哥哥無罪。(圖/記者沈繼昌攝)

▲位於桃園市平鎮區葡萄王生技公司,前總座遭弟弟提告違反營業秘密扯出兄弟鬩牆之爭,地院最近判決哥哥無罪。(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葡萄王生技公司4年前爆發兄弟鬩牆之爭,原本總座曾盛陽遭弟弟控告將「康貝兒乳酸菌」秘方放上網路部落格讓人公開閱覽,其中曾與3名現任、前員工被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有關乳酸菌成分書不具經濟性、合理保護要件,認定非營業秘密,判處曾盛陽等4人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知名老牌葡萄王生技公司早年以康貝特打響台灣飲料界,但後來曾於2016年間爆發產權之爭,前董事長曾水照育有2子1女,最早進入葡萄王公司的長子曾盛陽擔任總經理,但後來曾水照過世後,弟弟曾盛麟成為葡萄王接班人,曾盛陽憤而出清公司持股,兄弟鬩牆正式浮上檯面。

檢方調查,2016年12月間葡萄王被控竄改過期健康食品有效期限,這股旋風被連結上與兄弟鬩牆、家族內鬥有關,後來葡萄王公司提出反擊,指控曾盛陽離開時涉嫌帶走機密配方,檢方指揮偵辦後,曾盛陽等4人在2018年4月間被依違反「營業秘密法」提起公訴,雙方透過律師團彼此攻防。

地院法官認為,營業秘密需符非一般涉及該類之人所知悉者、具經濟價值資訊、所有人已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該乳酸菌配方被洩漏內容僅有部分,不會讓葡萄王公司損失經濟利益或消滅競爭力,不符合經濟性,葡萄王為經營50年之大廠,技術能力有一定水準,主觀上將該配方視為秘密,應不會用公司所述相對不嚴謹管理措施,認定未盡合理之保護。

法官考量,曾盛陽取得乳酸菌成分書,交給謝女PO上部落格,但該乳酸菌成分書內容並非營業秘密,不能以營業秘密法中逾越授權範圍重置與洩漏營業秘密罪相繩,審結判處曾等4人與生技公司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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