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第二天前夫「爽中2400萬」頭獎...她怒提告:欺負人!結局賺翻了

▲▼ 離婚隔天前夫中2400萬彩券 她氣炸提告怒討獎金 。(圖/看看新聞)

▲吳女氣炸提告怒討獎金 。(圖/看看新聞)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中樂透一夜變千萬富翁,是不少人夢寐以求的事情,然而重慶梁平縣一名吳姓女子,與結婚16年丈夫離婚的隔天,竟得知前夫56元(人民幣,下同)買的彩券中了573萬元(約新台幣2400萬元)頭獎!這讓她瞬間氣炸,認為前夫在買彩券時2人仍是夫妻,因此她以婚內夫妻共同財產為由,索取近一半的獎金。

據《看看新聞》報導,吳女2015年2月25日與孫姓丈夫辦理了離婚,16年婚姻告終,夫妻分道揚鑣,然而就在離婚後的第二天,她接到朋友電話,稱她前夫中大獎了。吳女迫不及待用手機查詢,結果讓她如同五雷轟頂,前夫果然中了一等獎,金額高達573萬元!

▼ 吳女從友人處得知前夫中了頭獎 。(圖/看看新聞)

▲▼ 離婚隔天前夫中2400萬彩券 她氣炸提告怒討獎金 。(圖/看看新聞)

更讓吳琳琳無法接受的是,她查詢到前夫購買這張彩票的日子,是2015年的2月17日,這個時候他們仍是夫妻,因此她認為自己是被刻意離婚的。面對吳女的質問,前夫表示彩券是他母親所購買,如果是婚內夫妻共同財產,必須是孫男請母親代買或他本人購買,前妻吳女才有資格分享獎金。

吳女2015年4月一紙訴狀將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一半的獎金,稅後共計230萬元。2015年9月6日,梁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確認彩票為孫男的母親李秀英購買,獎金歸其所有;鑒於原被告在婚姻期間均沒有固定工作,與孫男母親共同生活、經營茶館,因此買彩票的錢應視為家庭開支,獎金應依法平均分給4位家庭成員,吳女應分得115萬元(約新台幣482萬元)。

但吳女對判決結果不服,繼續提出上訴。最後,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法院判決書,作出了二審判決,認定彩券是由孫男購買,是在婚姻期間內夫妻的共同財產,孫男應向吳女支付彩券獎金的一半2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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