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假加班真打工!台南公務員「溜去麵店賺外快」…回頭爽報9000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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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一名王姓女員工任職超過30年,前年卻在加班費上動歪腦筋,向公司申請加班其實是偷跑去牛肉麵店兼職,忙完再跑回辦公室打卡,利用這種奧步賺得8704元,直到被民眾檢舉才趕緊吐回加班費,但仍遭台南地院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1年10個月。

▲楊姓女子在租處尋短身亡,造成該屋成兇宅,房東向楊女父母提告侵權損害賠償,台南地院認有理由判賠286萬餘元。(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地院判王女1年10個月。(圖/記者林悅攝)

判決書指出,王女自2010年開始擔任衛生稽查員,2018年8月至10月間申請不實加班共32小時,事由皆為「資源回收」,實際上卻未依規定在辦公室加班,而是騎車跑到附近的牛肉麵店打工,結束後再返回辦公室打卡。

▲▼門禁,門禁卡,電梯,感應。(示意圖/記者黃可昀攝)

▲麵店忙完再返回辦公室打卡。(示意圖/記者黃可昀攝)

王女表示,因為多年友人重病發作,需要人協助,她才會貪圖一時便利,外出幫友人處理事務的同時還浮報加班,一開始就知道這行為已違反法律,但仍抱著僥倖心態一邊賺外快一邊賺加班費。

這種「兩頭賺」行徑維持了2個月就被人投訴,廉政署派人跟監16天確認王女假加班真打工,便依照貪汙重罪嚴辦,她得面臨至少7年的徒刑。王女一聽到如此嚴厲的懲罰,馬上主動繳回所領加班費8704元,並表達後悔及彌補之心。台南地院考量她過去30年工作表現良好,且配偶已到退休年齡、子女仍處於求學階段,家人又患有嚴重疾病需付龐大醫藥費,所以從輕處分1年10月、緩刑3年;公懲會也將她降一級改敘,每個月減薪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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