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之後可連線香港看愛奇藝!NCC:台灣觀眾不需翻牆

▲▼  《以家人之名》譚松韻無尾熊抱宋威龍           。(圖/愛奇藝提供)
▲目前正在愛奇藝、WeTV熱播的陸劇 《以家人之名》(圖/愛奇藝提供)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愛奇藝、WeTV等大陸OTT TV被列入「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9月3日生效後,台灣業者不得再代理或提供其服務,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9日強調,台灣是民主自由國家,不會封網或屏蔽愛奇藝。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台灣沒有下架愛奇藝的問題,因為它的伺服器是放在香港,台灣也不會去做封網,因為我們是自由民主國家,觀眾不需要「翻牆」,不需要透過VPN方式,如果仍要收看愛奇藝,可以直接連線網路到香港伺服器收看。

▲▼封殺愛奇藝!經濟部修法下架9/3正式上路。(圖/記者許力方攝)
▲9月3日之後在台灣還是可以看到愛奇藝,但因為要連線到香港,再將影像畫面連回台灣客戶端,傳輸品質、效率、順暢度都會變差。(圖/記者許力方攝)

也就是說,9月3日之後,在台灣還是可以看到愛奇藝,但因為要連線到香港,再將影像畫面連回客戶端,傳輸品質、效率、順暢度,預計都會比直接連線設在台灣的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來得差。如果以後要再購買服務,可能會變成跨境消費方式,以刷卡購買會員的話會變成國外消費。

翁柏宗解釋,禁止中國OTT是基於雙方互惠的原則,因為台灣的OTT TV無法到大陸落地,所以他們的OTT TV也不能在台灣落地,這也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上的規定。即使愛奇藝繞道日本或美國設立分公司規避大陸身份,也不能在台灣落地。

▲▼封殺愛奇藝!經濟部修法下架9/3正式上路。(圖/記者許力方攝)
▲封殺愛奇藝!經濟部修法下架9/3正式上路。(圖/記者許力方攝)

NCC將在9月3日公告日期生效之後,依據行政程序法,函文相關電信業者,包含ISP、CDN業者,資訊、金流服務業者,以及經銷商歐銻銻娛樂,請他們注意不能違反經濟部公告的「代理及經銷大陸地區人民及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從事網際網路視聽 服務(OTT TV)及其他中間投入服務或相關商業服務」,違反者,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可處以新台幣5萬-500萬罰款。

至於消費者權益確保、退費的問題,NCC表示,會跟行政院消保處及縣市政府消保單位一起來努力,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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