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醫官劈腿到處約炮...當她「洩慾工具人」坐月子也要 女教師下場出爐

▲▼台北法院外觀。(圖/記者羅志華攝)

▲陳姓女教師於2018年開記者會,控三總鄭姓醫官交往中約炮、把她當「洩慾工具」,北院依誹謗罪判刑。(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陳姓女教師於2018年9月,由律師陪同召開記者會,控訴三軍總醫院鄭姓醫官,於2人交往期間到處約炮,甚至還在坐月子期間,要求她處理性需求,之後更斷絕往來,陳女稱鄭男是她「第一個男人」,更痛批對方將她當成「洩慾工具」;鄭男不滿名譽受損提告,北院日前依誹謗罪,判陳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陳女於2018年9月6日的記者會上,指鄭男與她交往期間到處約炮,在得知她懷孕後說會娶,孩子出生後,也確實常來月子中心探望,但鄭男不但不顧她生產完身體虛弱、要求幫忙處理性需求外,在她離開月子中心後,也不再跟她聯繫。

鄭男不甘名譽受損提告,法院認為,雖陳女以個人經歷陳述,但控訴鄭男「約炮」、「把她當成洩慾工具」屬負面評論,卻沒提出相關證據證明為真,且鄭男也非政治或演藝等公眾人物,他的私人感情與公益無關,依2個誹謗罪各判陳女拘役30日,合併執行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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