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不能跟老闆對幹 港府新員工需簽聲明「效忠香港特區」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社)

▲港府將要求新入職員工簽署切結書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政府。(圖/路透社)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10日表示,10月12日起將向各政府部門發通告,要求所有由今年7月1日或之後新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現職公務員安排則有待敲定。

《大公報》報導,聶德權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在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公務員可以暢所欲言表達意見,但當政策落實後,公務員作為政府骨幹,有責任幫助政府推行政策,不能因個人想法或政治理念,公開地持相反意見,「我很難想象一個僱員在這工作,又公開罵老板,跟老板對著幹」。

他指出,如果違反誓言或意圖推翻政府,情況嚴重的將被終止聘用,更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若違反誓言是很嚴重,門檻也相當高,因為若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香港特區,是否代表你不支持一國兩制?甚至對於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你也不認同?」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圖/記者任以芳攝)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圖/記者任以芳攝)

聶德權強調,即使言行本身未必達到違法程度,也可能到違反《公務員守則》的程度,在管理層面上已經可以作出紀律懲處。

針對港府的作法,《明報》報導,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工會爭取僱員利益,有時立場與政府的決定相違,例如薪酬調整,擔心工會號召公務員抗議會因「唱反調」而遭紀律處分,呼籲政府訂出清晰指引,否則公務員將無所適從,「現在同事茶餘飯後都講,不是怕被炒,最怕講錯說話要坐監」。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關鍵在於政府如何界定不擁護基本法,例如是否包括參與反政府運動和聯署,「公務員作為公民,有反對政府或不同意政府的自由,而反對政府與推翻政府是兩回事,若政府不清楚說明,對公務員的個人自由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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