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不平等條約!外送員沒保險、禁爭僱傭權利 違約賠20萬

▲▼foodpanda新契約引起討論。(圖/翻攝Facebook/靠北熊貓 2.0)

▲foodpanda契約要求外送員不能以勞工身分要求僱傭權利,違者罰20萬元。(圖/翻攝Facebook/靠北熊貓 2.0,下同)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外送平台foodpanda近期要求外送員簽署合約,但其中載明外送員沒有勞健保外,也不能以勞工身分要求僱傭權利,甚至寫著違反就罰20萬元,引此許多外送員反彈,在臉書粉專中引起討論。

臉書粉專「靠北熊貓2.0」有外送員匿名發文:「各位再罷工試試看啊?再說你是我公司的員工試試看啊?還什麼爭取勞工權益?先賠我20萬違約金再說吧!」該文同時貼上合約截圖,這次直接寫明沒有政府要求的勞健保外,還有以下2點引起爭議: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承攬人同意不對定作人或其任何客戶提起任何因提供服務而生或與提供服務有關之任何僱傭相關請求或基於勞工身分之請求。

倘承攬人違反本條規定,承攬人應給付定作人新台幣20萬元整之違約金。

對此2條許多網友在底下留言「這種破事,太多案例,最好別上檯面 ,企業不會有好處」、「這家公司的律師也不是很行啊已經犯了非常大的禁忌了」、「這合約肯定違法 就看有沒有人投書申訴」。

▲▼foodpanda新契約引起討論。(圖/翻攝Facebook/靠北熊貓 2.0)

▲▼foodpanda新契約引起討論。

▲▼foodpanda新契約引起討論。(圖/翻攝Facebook/靠北熊貓 2.0)

不過也有替熊貓護航的網友說「哪裡顯失公平啊!這不是什麼雞毛蒜皮的違規都要賠20萬耶! 這是限定在向熊貓主張僱主責任的情況下才會構成需要賠償20萬的違約耶! 你明明清楚知道自己不是熊貓員工卻還惡意向熊貓主張僱主責任這不是違約這是什麼?」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