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簽署需說明 港媒:公務員必宣誓擁護基本法

▲▼香港立法會。(圖/香港立法會)

▲未來不只是香港立法會議員,所有公務員都要宣誓效忠港府,簽署擁護基本法。(圖/香港立法會)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根據大陸官媒環球網今(13日)引述港媒消息稱,最快12月底香港公務員必需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如果有公務員拒絕簽署,必須有適當解釋,港政將採取相應機制。

該報導指出,香港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將於本月底或下月初向發出相關安排的通告,公務員有約一個月時間簽署,會通過部門及政策局安排,而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會另外安排宣誓。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聶德權出席節目後見記者,被問到有關公務員宣誓的問題時,他強調誓言本身是承諾式的,違反誓言本身不是刑事罪,但違反誓言的行為本身是否違法,則是要考慮的部分。

聶德權解釋公務員在加入政府前就應該明白要承擔責任,如果有公務員拒絕簽署,會令人質疑是否不接受作為公務員的責任,因此程序上會要求解釋,然後會跟既有機制。如本身有不當行為或被法庭判處有刑事罪行,會對該公務員採取紀律懲處,嚴重者可革職或勒令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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