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撞傷7旬老婦...不顧路人勸阻「不要」 竟「公主抱」丟下橋滅口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越南移工肇事竟將老婦丟入橋下,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越南籍移工阮文民,2019年耶誕夜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瑞芳區楓林橋時,撞倒走在橋上的79歲老婦。移工擔心事發,竟不顧路人大喊,以「公主抱」方式將老婦抱起,丟到橋下。還好橋的高度只有120公分,且下方就是邊坡,老婦僅受輕傷撿回一命。最高法院審理後,5日將阮男判刑6年定讞。

判決指出,30歲的阮男2017年來台後,受雇在新北市瑞芳區某機械公司上班。案發於2019年耶誕夜9時許,他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瑞芳區台2丁線,由瑞芳往基隆方向,騎上楓子瀨路楓林橋時,迎面撞上走在橋上的79歲杜姓老婦人。

▲車禍,意外,傷害,災難,撞毀。(圖/pixabay)

▲阮姓移工騎機車在新北市瑞芳區撞倒1位79歲婦人,竟不顧路人高聲勸阻「不要!」抱起老婦扔到高約15公尺的橋下後逃逸。(示意圖/pixabay)

阮男看老婦昏迷,倒地不起,竟擔心東窗事發;眼見四下無人,阮男以「公主抱」方式將老婦抱起。這時對面公車司機停下車,正要協助之際,發現阮男的行為,大喊「不要!」但說時遲、那時快,阮男竟將老婦拋入橋下,隨即逃逸無蹤。司機立刻報警,警消人員到場後,發現老婦已經滾落邊坡,隨即以吊掛的方式將人救起,幸好老婦僅受有輕傷。檢警根據監視器畫面,案發後2小時就逮捕阮男,檢方依照「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手,婦人,老婦人,老奶奶,皺紋,雙手,老婆婆,阿嬤,奶奶(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老婦被丟下橋後滾落邊坡,幸好警方隨即以吊掛的方式將人救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院審理時,阮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是為了協助老婦就醫,才將她扶起,並讓老婦坐在護欄上、靠著護欄,他自己則是打算蹲下,背老婦去醫院;不料老婦竟身體一軟,摔入橋下。但一審法院不採信,認為若真的要協助就醫,可以在橋上攔車,不需要如此大費周章,因此一審認定他有罪,判刑8年。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阮男改口坦承犯罪,並賠償25萬元,與老婦達成和解。高院最後改判阮男有期徒刑6年,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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