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弒母逆女蔡京京父親殺妻 曾智忠再遭判刑6年定讞

▲▼弒母逆女蔡京京。(圖/本報資料照)

▲弒母逆女蔡京京。其男友曾智忠,在案發後還誣指蔡京京的爸爸殺害妻子。(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犯下殺害母親並狠心棄屍的女子蔡京京,夥同男友曾智忠,狠心殺害母親,並棄屍花蓮外海,2人均遭判無期徒刑定讞。不過案發後2人為了逃避刑責,編纂許多謊言。其中曾智忠在2018年間冒用蔡京京父親的名義,寫下殺害妻子的自白信寄給檢察官,最高法院審理後,18日再依照「誣告罪」將他判刑6年定讞。

蔡京京自幼由外婆帶大,2000年間到紐西蘭求學,遇到大她19歲的英文家教老師曾智忠,2人陷入熱戀。但蔡母陳誼反對交往,斷絕金援,蔡京京窮到超市行竊(另案審理中),向母親借款100萬元遭拒。之後與曾智忠謀議,找化妝師將蔡京京化老妝成蔡母模樣(本案判決),打算到銀行盜領存款,但遭識破失敗。2人財迷心竅,最後在2012年5月間,聯手殺害蔡母,並棄屍花蓮海域。

案發後震驚社會,2人遭捕後,用盡各種方式拖延法院審理程序。2014年間2人還在看守所中登記結婚,曾智忠並在看守所中,多次要求圓房,讓獄方頭痛。弒母案於2016年5月間定讞,2人均遭判無期徒刑確定。

而案發後曾智忠誣指蔡京京的父親蔡金進,才是殺害妻子的兇手,還說蔡男對女而下降頭、逼喝符水,使女兒精神異常,靈魂與肉體無法完全結合,這樣的情形蔡京京在紐西蘭留學時也發生過幾次,所以蔡京京再2012年底遭檢警逮捕時的偵訊筆錄,是在精神狀況嚴重失常下完成。這部份曾智忠、蔡京京最後被以誣告罪,判刑4年定讞。

不過花蓮地檢署在2018年2月間,又收到一份刑事告訴狀與紙條,紙條上撰寫蔡男殺害妻子並棄屍外海的細節,最後還簽名「蔡金進」。但檢警調查後,發現是曾男所為,曾男也在監獄中坦承犯案。案經檢方追加起訴,一二審均判刑6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曾男雖再增加6年刑期,但實際上不發生影響,還是執行他的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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