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喪父…叔叔姑姑吞「185萬遺產」:送我們的!兄弟反擊結局曝

▲醫院,病人,病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癌父去世後,姑姑、叔叔始終不將代為保管的金錢歸還,兄弟倆決定提告討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18歲、20歲兄弟在癌父離世後,屢次討要父親生前請姑姑、叔叔代為保管的金錢,但對方始終不將這筆遺產歸還,最後只好告上法庭。法院審理過後,判姑姑、叔叔應分別給付兄弟倆170萬9009元、14萬8190元,全案仍可上訴。

兄弟倆主張,父親阿義(化名)生前因罹癌導致意識障礙,無法自行處理事務,只好將3個帳戶的存摺、印章交給姑姑、叔叔保管,沒想到叔叔竟在沒有經過父親的同意下,陸續領走170萬3800元,姑姑也領走213萬8900元,扣除支付父親日常生活、住院、喪葬,兄弟倆註冊費、生活等費用後,叔叔部分應該還剩下14萬8190元,姑姑部分則剩170萬9009元。

兄弟指出,這筆錢是父親生前留下的,自然算是遺產,但姑姑阿幼(化名)、叔叔阿勁(化名)面對2人催討款項,卻置之不理,兄弟倆只好提告討回這185萬7199元。

▲▼葬禮,棺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姑姑辯稱,這筆錢是兄弟倆的父親贈與的,不算是遺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對此,阿幼辯稱,阿義生前曾對她說,對2個兒子沒盡孝道一事非常心寒,因此要將帳戶內的款項全數贈與她跟阿勁,由2人自行決定這筆錢要怎麼運用,並將帳戶存摺、印章、提款卡交給她,因此這筆錢已經不算遺產了;阿勁也喊冤,強調自己沒有侵占遺產。

但高雄地方法院調查後發現,雖然阿義入院後意識時而清醒、時而紊亂,但透過通訊紀錄仍可發現,父子間仍有彼此關心、噓寒問暖的情況,死前是否有父子決裂,因此將遺產贈與阿幼、阿勁一事,實在有疑慮。

另外,阿幼也曾向兄弟表示,「他(阿義)有估算他留給你們的錢夠到你們出社會用」、「你爸心思很細,想得很遠」、「我只對你們兄弟負責」、「我可以不要再代理你爸的交代了嗎?在我這的錢全還你二人,我不想再處理這些事」,當場打臉贈與的說法。

法官認為,阿義生前知道自己將不久於人世,除了有委託他人處理喪葬事宜,也有委託至親照顧尚未出社會的兒子的可能,且阿義死後這份委託的繼承人就是2個兒子,兄弟倆有隨時終止委任契約的權利,判阿幼與阿勁應返還兄弟倆共185萬7199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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