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金錢豹」槍擊命案 大哥示意小弟開槍無期徒刑定讞

▲槍手槍殺殺手。(圖/視覺中國)

▲「溪湖金錢豹」槍擊命案,大哥與小弟均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有「溪湖金錢豹」之稱的彰化小莓KTV視聽館槍擊命案,主動投案的槍手郭政霖,坦承射殺李姓死者,但檢警發現,是在場的郭男大哥賴金城事先授意,因此將2人起訴。案經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更一審也是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8年1月初,自稱是竹聯幫會長的39歲男子李源翔,當晚應當地村里長邀請,前往「溪湖金錢豹」。李男喝酒後,覺得自己先前入獄,都是因為賴男在檢警前翻供,因此李男打電話給賴男質疑,並嗆聲說要殺害他。

經營薑母鴨火鍋店的賴男(60歲)越聽越火,又擔心李男真的上門尋仇,隨即召集37歲郭男等小弟3人,開車前往小莓視聽館,找前來續攤的李男談判。賴男拿出子彈已上膛的手槍,交給郭男藏放在腰背。眾人抵達KTV後進入包廂,賴男坐在李男身旁,2人一言不合,開始爭吵,此時賴男站起身離開,李男跟著欲起身,槍手郭男隨即掏槍上前,站在李男前方2.23公尺處,朝左胸近距離開1槍,李男心臟、肝臟與主動脈大量出血,當場倒臥血泊,送醫不治。

案發後檢警進行追緝,槍手郭男帶槍投案,檢警調查後,認為郭男大哥賴男,也有殺人犯意,並交付手槍由郭男執行,因此依照殺人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

一二審均認定2人犯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仍認定2人有罪,考量2人對於他人性命之輕忽,在包廂內有多數人在場之情形下,直接開槍擊殺被害人,行兇之手段殘暴,對社會治安及民眾心理所生之危害甚鉅,謀殺情節重大,禍亂治安甚鉅,誠為法治社會之敵人,且造成死者生命消逝而蒙受永無法回復之損害,並造成死者家屬失去至親之悲痛非微。另外2人犯後也未和解,因此還是重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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