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現場/角頭活埋情敵12年!護膚女纏三角戀 護子道出殘忍真相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陳豐德/綜合報導

雲林縣一名醋男吳東明不滿前女友「阿眉」在護膚店上班,且結交了「陳大仔」角頭陳祝賢,氣得多次前往店內騷擾,甚至持球棒砸毀陳大仔剛買的賓士,陳於是夥同小弟將吳男擄走,在彰化溪州的甘蔗園挖了兩公尺深的大洞,以頭下腳上直立的方式將他活埋,直到12年後骸骨才被發現,專案警方在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中提到,儘管陳姓角頭從頭到尾都行使緘默權,但靠著測謊突破已婚的阿眉取得關鍵自白,最終仍構成法官的心證,判角頭無期徒刑確定。

 ▲點擊收聽《我在案發現場》EP11木瓜樹根貫穿的鐵絲白骨。

2008年2月台糖溪州農地準備整地為「國家花卉園區景觀苗木生產專區」,請來怪手挖掘,怪手卻在工程最外圍的一棵木瓜樹下,挖出了一具被樹根貫穿脊椎的人類骸骨,且屍骸手骨、腿骨還有鐵絲綑綁,頭蓋骨也被藍色寬膠帶、黑色細膠帶纏繞眼、口部位,專案警方初判整起案件是殺人埋屍案,不排除死者有活埋的可能性。

由於死者沒有證件更採不到指紋,死亡時間成為清查身分的關鍵要點。當時警方透過死者所穿未腐爛的「紅螞蟻」內褲褲頭鬆緊帶,及骨盆大小、肩寬,粗判死者應為男性。鑑識人員在死者口袋內採集到紙鈔,但都已腐爛殆盡,不過卻在2枚硬幣之中發現了一小片被夾起來的鈔票,經還原後發現是2002年就已經沒在流通的舊版百元鈔,因此推估死亡時間至少超過6年。

▼死者身上未腐爛的紅螞蟻內褲鬆緊帶,讓檢警直覺死者應為男性。(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夾在銅板中的舊版百元鈔片,讓警方判斷死者已經遭埋超過6年。(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不料警方將DNA樣本送至法醫研究所後,檢驗出來的死者竟為女性,專案警方內心雖然存疑,但基於相信專業,仍依此條件去過濾失蹤人口,卻就此卡關一年,直到專案警方重新送驗檢體,結果逆轉性別為男性;法醫研究當時表示因為實驗室內只有不到3坪大的空間,可能是檢體飄散造成汙染,導致DNA的性別才會驗錯。

專案警方最後查出死者為26歲設籍雲林的吳東明,12年前就被提報失蹤,吳男父母12年間不放棄任何希望,四處看水流屍、寫信給政府單位陳情,吳母還多次作夢夢到兒子哭訴被人埋起來了,經安排做了DNA檢體採驗,這才終於找到失蹤的兒子骨骸。

警方循線找到吳東明的女友阿眉,發現她另有家室,起先對於案情不願多談,在警方循循善誘下她才吐露與吳男、陳大仔間的三角戀狀況。當年由於阿眉重回護膚店「溫莎堡」工作,引起控制欲重的吳男不滿,頻頻騷擾下她才決定分手,加上熟客陳大仔對自己展開熱烈追求,讓吳男氣急敗壞。1997年8月16號吳男凌晨持球棒砸毀了護膚店外陳大仔新買的賓士轎車,陳大仔透過監視器目睹全程,隨即放話「我會處理他!」

▼死者吳東明控制欲較重,阿眉分手後又與陳大仔來往頻繁使他不滿。(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2天後陳大仔載阿眉外出吃飯,倆人順路去雲林西螺鎮買了紅色長假髮、墨鏡及花襯衫,阿眉說當時不知道陳打算幹嘛,直到有一天陳邀他見面,在車上向她吐露已經跟小弟將吳東明押走活埋在彰化山區,並仔細形容犯案過程「用東西把他眼睛摀住,讓他不知道我載他去哪裡,以後他(亡魂)要找我的話也不曉得要去找誰」,此外也警告阿眉「這件事情只有我知道、你知道、天知道、地知道,要是有發生什麼事情,就是妳說的」。

阿眉向警方說案發後自己不敢吐露任何細節,如今說出真相更擔心自己或孩子會遭到陳大仔報復,刑事局透過測謊後認為阿眉所稱如實,循線找到護膚店老闆、假髮店老闆娘,他們的口供也補強了阿眉的說法可信度,於是收網將陳祝賢拘提到案,卻沒料到陳始終行使緘默權並否認犯行,也以心臟有問題拒絕測謊,與阿眉共同依照殺人罪嫌起訴。

▼阿眉與角頭陳祝賢。(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此案由於沒有直接證據能連結到陳祝賢犯案,檢警其實也沒把握能將他定罪,二審高院還裁定陳男25萬交保,但各審法官均審酌他以心臟有問題拒絕測謊,送醫檢查後卻顯示心臟正常,法官直指「若不是畏罪心虛,何不接受科學的方式,證明自己跟吳東明的死亡無關?」最終各種間接證據構成了法官的心證,認定有殺人、過失致死前科的陳祝賢為了追求阿眉,以殘忍手段取情敵吳東明性命,判無期徒刑確定,褫奪公權終身;阿眉則因罪證不足判無罪。

時任刑事局偵一隊隊長黃念生在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中談到,能偵破12年無名屍案得感謝獲報失蹤案的吳姓派出所所長,找上所長時他已退休,但他吐露「這個案子他也忘不了」,並翻出一本陳舊的筆記本,裡面詳細記載了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被架上車,所長到現場發現被害人的拖鞋在現場遺落,此外路旁還有散落的漫畫書,仔細一看漫畫書上的戳章……

 ▲點擊收聽《我在案發現場》EP12活埋兇嫌行使緘默權,警方真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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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明遭挖出時已成白骨一具。(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彰化溪州糖廠整地,意外挖出遭角頭陳祝賢活埋12年的死者吳東明。(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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