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夫餵加味果汁後保鮮膜棉被悶死臥床妻 輕判8年定讞

▲▼老年長照示意圖。圖為宜蘭南澳天主教弘道人愛之家。(圖/記者湯興漢攝)

▲蔣姓男子不堪照顧妻子,悶殺妻子,獲輕判8年定讞。此為示意圖,與本案當事人無關。(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蔣姓男子因患病而行動不便,他疑似長期照顧久病臥床的妻子,心力交瘁,竟在2016年年底,先餵病妻喝下摻入安眠藥果汁,等藥效發作後,再以保鮮膜、棉被悶死妻子。蔣男遭調查時,又改口說妻子是猝死。一審將他判刑11年,二審改輕判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現年67歲的蔣姓男子因糖尿病引發敗血症,導致雙腳變形,行動不便。但他的妻子因為髖關節手術,不良於行,早已臥病在床半年。蔣男拖著不便的身體,照顧臥病在床的妻子,疑似因為壓力太大,選擇走上絕路。

案件發生於2016年12月28日,晚間警消獲報蔣男家中發生意外,蔣男當時留下遺書說夫妻2人病痛纏身,不想連累兒子,所以均選擇服藥輕生。但檢方相驗後,發現蔣妻是外力導致呼吸性休克死亡,察覺案情不單純,主動簽分偵辦。

經過檢方調查,蔣男否認殺妻,辯稱當天幫妻子換尿布時,發現妻子已經猝死,由於照顧妻子很累,所以才會選擇服藥輕生。但檢方調查,發現蔣男當天早上因為跟妻子的姊姊吵架,電話中一直說,妻子把尿布撕了又丟滿床單,蔣男氣得不想顧妻子了,今天就要讓她死,還對姊姊嗆聲「我今天晚上就要把你妹妹帶走」。而蔣男自己也吞下安眠藥,並在現場留下遺書表示,不想讓兒子日後生活過得不如意,因此要「帶走你母親」。檢方最後認定蔣男是先餵病妻喝下加料果汁後,再以保鮮膜加棉被悶死病妻,而後自己再吞藥。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因2個兒子均向法官求情,輕判蔣男有期徒刑11年。案件上訴第二審,除了兒子們求情以外,高院更認為本案情輕法重,情堪憫恕,第二次減刑,輕判有期徒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蔣男遭判刑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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