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昌電子前董座黃育仁。(圖/記者陳心怡攝)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聯昌電子今日派委任律師至北檢申告前董座黃育仁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罪」等罪嫌,並請求檢察官儘速發動偵查,以維護股東及投資大眾之權益。而黃育仁隨後也親赴北檢回應,表示聯昌公司主要客戶來自韓國,因此會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實屬正常業務經營產生之合約,並無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更沒有一毛錢進到私人口袋。
聯昌公司指出,黃育仁於100年6月起至110年3月間擔任聯昌公司董事長,依據目前查得資訊,合理懷疑黃育仁在擔任董事長期間,藉由簽署疑似虛假服務合約、佣金合約等方式,將高達約新台幣1.5億元以上之款項匯往國外特定第三人之帳戶內,但聯昌公司卻查無具體交易履約事實及資料,包括其中服務合約的首年匯款即超過百萬美元,但當年度卻連最基本的發票憑證都沒有取得;另外黃育仁為白電合約也給付近超過百萬美元,但聯昌公司根本連一張白電產品訂單也沒接到。
聯昌公司指出,黃育仁指示將鉅額資金匯往國外特定人帳戶,卻對聯昌公司營收無明顯助益,已涉嫌導致聯昌公司承受不當交易風險及損害,似屬不合營業常規交易。聯昌公司為維護投資人權益,依法提出刑事告訴,將目前搜集資料及證據提供給台北地檢,請求檢察官積極偵辦。
▲聯昌電子委任律師黃聖棻律師(右)、文大中律師(左)。(圖/記者陳心怡攝)
對於聯昌指控,黃育仁表示,聯昌公司主要客戶來自韓國,因此會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且該等合約均係延續數年以上,實屬正常業務經營產生之合約,並無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更沒有一毛錢進到私人口袋,倘若真有任何掏空背信之情,何以數年後之現在,正值東元電機經營權紛紛之際才提告?顯然是子虛烏有之不實指控。
黃育仁指出,自己在聯昌公司僅是東元公司之法人代表,東元公司尚指派董事長邱純枝、總經理連昭志等擔任聯昌公司董事,故對於聯昌公司會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且該等合約均係延續數年以上之情事,渠等均一清二楚,如果本人有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渠等豈非也是共犯?
黃育仁強調,這次東元公司經營權之爭,正是理念之爭,是東元公司股東純粹期望東元公司改革進步的聲音,能夠為東元公司帶來不同的發展方向與未來,然對於僅僅只是單純訴求改革與進步的聲音,都要用抹黑、栽贓嫁禍的方式來迫使股東噤聲,這樣的方式,能夠獲得社會的認同嗎?
最後,黃育仁也向自己的父親喊話說:「受人敬重的黃會長,也是我尊敬的父親,您不是才說過『選舉是一時的,家人是永遠的人生伴侶,也是愛和關懷的原動力,希望一切紛擾能盡快歸於平靜』,難道您忘了嗎?這次東元公司的選舉是訴求改革與進步,而不是無止盡的抹黑與栽贓,難道東元公司只能就此墮入深淵,步向沉淪了嗎?誠懇地籲請黃茂雄會長共同支持東元公司的改革,還東元公司一個正向值得期許的未來!選舉是一時的,但兒子育仁對您的感恩與敬重是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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