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認了竊盜等3罪 仍咬陳進福合謀殺人 家屬反駁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富商陳進福與妻子張翠萍命案,士林地方法院7日再度開庭,謝依涵原只認殺人和詐欺取財未遂罪,但這次她再認了竊盜、傷害、偽造文書部分罪責,至於強盜殺人謝仍不認罪,且仍將全案策劃殺人推給死者陳進福。張翠萍家屬則打破沈默,公開反駁謝女抹黑被害人的說詞,要求謝女說出真相給死者和社會一個交代。

富商陳進福和妻子張翠萍遭殺害案,士林地方法院7日再開程序準備庭,並就前次謝依涵不認罪的竊盜、傷害和偽造文書部分詢問謝依涵,謝女首次認了這3罪的部分罪責,謝女坦承竊取謝女外套,開啟張翠萍保管箱,偽簽張翠萍簽名於開箱記錄單上,至於推傷陳進福部分則是由辯護律師以過失傷害代其答辯。

謝依涵首對竊盜、偽造文書和傷害3罪部分認罪,但仍不認為財殺人且咬陳進福謀劃殺人。(圖/東森新聞提供)

另外,對於被控在2月5日到陳進福住處,趁陳進福「疏於注意竊取張翠萍保管箱鑰匙及外套」,以詐取張翠萍保管箱財物部分,則是不認罪,並說,是受陳進福指使前往確認可開啟保管箱的印章,並沒有要詐取的意思。

強盜殺人部分,謝依涵仍堅稱不是為財殺人,且是和陳進福合謀策劃殺人,並由她單獨1人執行犯案及善後,並沒有共犯。

法官也要求檢察官在下次蒞庭前研究有關強盜殺人部分起訴事實中,強盜內涵與事實為何,是否僅限強盜取得張翠萍皮包內的身分證。

陳進福家屬委任律師魏憶龍則表示,被告謝依涵的答辯不實在,充滿了慎密的算計心思,認罪態度也是另有所圖,至今都沒有說出實話,也沒有對被害人家屬說過一聲道歉,所以,謝依涵並不是真心想認罪,謝依涵唯有說出真相、共犯,才是真正認罪道歉的態。


張翠萍家屬委任律師王可富則指出,依經驗法則1個女孩子要同時殺害2人,根本是不可能,全案一定還有共犯,並提出諸多疑點要求傳訊女祝姓男友出庭。

對於被害人家屬在意的向死者道歉和有無共犯及謝依涵一再說與陳有不正常關係等事,法官則諭知辯護律師與被告謝依涵研究對於死者家屬應該如何適當的表示歉意。並請被害人律師應就被告與陳進福之間的關係,和被告單獨犯案合理性加以研究,提供具體證據,以利法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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