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弟弟派律師黃福雄說明股東會選舉結果。(圖/記者張佩芬攝)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巴拿馬長榮國際弟弟派今(10)日下午3點20分股東會後,由律師黃福雄說明,巴拿馬長榮國際未曾選過新任董事長,今日由擁有六成股份的股東選出張國明為常任董事長。
新聞稿內容下:
邇近所謂長榮集團家族紛爭新聞頻繁出現於新聞媒體版面,並傳出2016年張榮發先生逝世後,本公司董事長即變更為張國華先生之新聞。
惟本公司之經營管理依公司章程規定,係由Permanent President負責,公司章程第7條第11項前段並定,Permanent President於在任時死亡而缺位者,應由董事召開股東會選任新任Permanen Prsident,然公司張榮發先生於2016年1月20日逝世後,本公司董事並未召集股東任Permanent President,自無新聞媒體所載,董事長變更為張國華先生之情事。
張榮發先生逝世後,本公司董事遲遲未依公司章程選任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迄今已逾六年,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無端遭變更登記為張國華先生,該等變更登記嚴重違反法令及本公司章程,當然無效,張國華先生亦當然不得以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自居本公司股東張國明先生為確保本公司有效運作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乃於2022年5月10日依公司章程第條第11項後段規定召開股東臨時選任張國明先生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 /Permanent Director,並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於該次股東會,經持有高本公司總股權數百分之六十之股東決議,選任張國明先生出任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 Permanent Director。
本公司唯一經股東會依章程合法選任之Permanent President/Permanent Director為張國明先生,張國華先生未經本公司股東選任,不具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之身分,所為變更登記依法無效,自無權對外代表本公司發言及為一切行為,其所發布之任何聲明僅為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在過去六年間,張國華先生如有任何處分本公司財產或對外為任何交易,皆未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而依法無效,張國華先生應負責回復原狀,如造成本公司損失,張國華先生亦應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經營狀況穩健,於新任PermanentPresident/Permanent Director 張國明先生上任後,公司管理組織將益加完善,更無解散公司之研議,敬請社會大眾謹慎面對本公司相關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