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PMG表示,美國總統川普(如圖)並未放棄利用關稅提振貿易的政策。(圖/路透)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於美東時間2月20日裁定,總統川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大規模懲罰性進口關稅違法。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隨後宣布,自美東時間24日凌晨0時01分起,停止徵收依IEEPA課徵的對等關稅。
此次失效的關稅範圍,除全球性對等關稅外,也包含原先基於芬太尼、邊境安全、政治及經濟因素,對中國、加拿大、墨西哥、印度、巴西及委內瑞拉等國額外加徵的懲罰性關稅。
不過,IEEPA作為課徵關稅的法源雖遭封堵,川普政府並未全面放棄關稅政策工具。白宮隨即簽署行政命令,啟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進口產品加徵10%的臨時進口附加稅。川普總統隔日更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擬將稅率由10%提高至15%,惟截至目前白宮尚未公布15%的正式行政命令。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張智揚指出,相較其他關稅法源,第122條款最大優勢在於可快速啟動,但其上限為15%,且實施期間最長僅150天,如欲延長必須取得國會同意。川普總統也已表示,政府將同步強化第232條及301條款調查,以填補政策空窗。
張智揚也分析,122條款設有政策性豁免,包括目前或未來受232條款約束的產品,以及符合USMCA與CAFTA-DR規範的產品。在此架構下,台灣輸美原適用232條款加徵關稅的產品,如鋼鋁衍生品、汽車零組件及銅製品等,不再額外受到122條款附加稅影響。
至於原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取得對等關稅豁免的2,072項產品,其中27項農產品與444項工業產品未列入此次122條款豁免清單,後續仍有待行政命令細節進一步確認。
此外,原先ART取得「15%對等關稅不疊加」條件,隨著IEEPA對等關稅失去法源基礎,在122條款實施期間內,理論上將回歸最惠國(MFN)稅率,再加計122條款附加稅,未來是否調整仍待台美雙方協商。
KPMG安侯建業副執行長丁傳倫表示,雖然122條款對各國加徵固定稅率,看似一致,但各國先前與美方就IEEPA談判的條件不同,因此反應也不盡相同。英國已表示,若美方未履行既有關稅協議,不排除採取對等反制措施,但同時強調無意升高衝突;歐盟宣布暫停批准去年夏季達成的相關協議;印度則延後原訂談判時程,顯示主要經濟體正審慎評估後續走向。
整體而言,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雖對川普政府以「緊急權力」推動對等關稅策略造成衝擊,但未動搖其將關稅作為貿易政策核心工具的方向。KPMG提醒,在美國關稅政策短期內仍充滿不確定性下,企業應持續關注政策發展與豁免適用範圍,審慎因應潛在變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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