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圖/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清明節與兒童節連假將至,不少上班族關心連假期間若需出勤,薪水該如何計算。勞動部指出,今年兒童節(4月4日)與清明節(4月5日)分別落在休息日與例假,因此依法須補假,並安排於4月3日(周五)與4月6日(周一),形成4天連假。
勞動部說明,連假期間出勤,依不同假別給付標準差異明顯。以4月3日(周五)為國定假日補假為例,若勞工出勤,8小時內工資應加倍發給;若超過8小時,則須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計算加班費。
至於4月4日(周六)為休息日,若勞工出勤,薪資採分段加成計算,前2小時與後續時數適用不同倍率,整體收入通常高於平日。4月5日(周日)為例假,原則上不得要求勞工出勤,除非遇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舉例來說,若月薪為3萬6000元,換算時薪約150元,在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可領約1200元;若為休息日(周六)出勤,依加班倍率計算,單日薪資約可達1900元。
勞動部提醒,上述情況適用於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常見排班模式,但實務上各事業單位排班多元,未必固定於周五或周六,補假與出勤規定仍須依勞資雙方約定。
此外,若企業欲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也應事先取得勞工個別同意,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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