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圖左)滿頭白髮現身,與鴻海董事長劉揚偉同框。(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今年以來2大贈與行為成為稅務圈熱議話題,一是3月間豪送2500張鴻海股票給結褵18年的妻子曾馨瑩,依贈與申讓公告時估算市值5.73億元;另一件則是送出3億元獎金給鴻海員工尾牙抽獎使用,稅務學者拆解兩大贈與行為,力讚「精準的品牌修復,讓霸氣總裁的標籤再度深植人心。」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向《ETtoday》表示,郭台銘兩次贈與行為各有千秋,郭台銘送股票給配偶曾馨瑩,屬夫妻之間贈與行為,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黃士洲同時在「稅務實例與國際租稅論壇-讓我稅/睡不著」上解析,郭台銘在運動嘉年華發出3億元獎金,並額外支付約6,000萬元的稅金,讓員工感受「實拿」的震撼。
千萬紅包「不縮水」的關鍵
10位幸運兒抽中千萬大獎,因創辦人補貼稅金,獲獎者免於負擔高額稅負,獎金全額落袋。
贈與稅 vs. 所得稅的稅務處理
此類由創辦人個人支出的獎金,實務上涉及贈與稅或機會中獎稅的補貼,郭董處理一直以來都是霸氣取向!員工拿淨額,自己扛稅額。
稅稅念
本次員工分紅定性為郭董個人贈與,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本就是贈與人,所以嚴格來說不是代員工繳納。
郭董是以前總裁與大股東身分,回頭給員工分紅,可有多種法律名目安排,EX:郭董回贈股票或股利給鴻海公司,公司再以薪資名目發給員工。BUT這樣的話,郭董須納贈與稅+鴻海有受贈公積與營所稅的問題,更別說員工也有薪資所得稅。
反正郭董本就要繳贈與稅,那乾脆簡化流程,郭董=>員工。雖然郭董須負擔20%贈與稅,但對員工而言,這不是薪資所得,能避開綜合所得稅的高級距。
雖說郭董身為大股東,每年都有5-60億元的股利金流,但同樣闊綽的上市公司大老闆比比皆是,卻是郭董願於公開分享。
同樣是發錢,郭董深諳「實拿感」的重要性。這6,000萬元的稅金補貼,不僅是稅務考量,更是精準的品牌修復,讓霸氣總裁的標籤再度深植人心。
結論:
稅務效率化: 透過個人贈與定性,簡化流程並規避公司端與員工端的重複課稅。
霸氣形象化: 利用股利盈餘大方分紅,將個人財富轉化為集團向心力與公眾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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