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指出,今年出生的寶寶,5月報稅時還不能抵綜所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圖為新生兒。(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5月綜所稅申報即將起跑,財政部今(4)日兒童節特別宣導扶養「0-6歲」綜所稅抵扣額規定,同步揭露3大申報認知誤區,特別是「今年出生的小孩,5月報稅還不能抵扣」,呼籲家長們報稅時不要搞錯。
財政部指出,下個月即將申報 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就是送給每一個育兒家庭最實際的支持。
從去年報稅開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年齡從5歲提高到6歲,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同時取消排富規定,不管家庭所得多少都能適用;提高扣除額度,第1名從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第2名學齡前子女及以上加碼 50%,也就是每名從 12 萬元提高到22.5萬元。
財政部臉書上也揭露制度3項特點,包括:
申報抵稅年齡:
今年是申報2025年度綜合所得稅,0-6 歲就是生日介於「2019/1/1~2025/12/31」的子女可以申報扣除
今年出生0歲嬰兒不可抵稅:
今年申報「去年度」所得稅,今年度出生的小孩雖家長有照顧支出,但要明年5月報稅時才能使用
子女加權抵稅認定:
符合0-6歲認定資格,第1名子女扣除 15 萬元,第 2 名及以上子女扣除 22.5 萬元。
假設去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3名6 歲(含)以下子女,可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5 萬元+22.5 萬元+22.5 萬元= 60 萬元。
財政部舉例,假設大寶10 歲、二寶6歲、小寶3歲,可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子女有2名,因此可申報扣除15萬元+22.5 萬元=37.5 萬元。有很多家長誤會為「45萬元」(22.5萬元+22.5萬元),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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