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紅巴逆逆宣布要賣股票。(圖/翻攝臉書/吃土鋁繩-巴逆逆)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股市反指標女神、網紅「巴逆逆」自拍影片指國稅局今年起要針對網紅課稅,一口氣追繳5年所得,她被迫要賣股籌錢繳稅,並自揭因收入下滑符合稅金「分期付款」的條件。不過會計師粗估,巴逆逆過去5年平均年所得超過7位數,導致5年來一次要繳百萬稅款,才會促成「賣股繳稅」的原因,也因繳稅金額墊高,才成為國稅局同意分期支付的關鍵。
巴逆逆在個人錄製的影片中表示,她所要申報的稅金結構中,還要自行舉證所得來源屬於境外、境內,如果是境內所得另要課5%營業稅,非常複雜。
「從她要繳5%營業稅,可以判斷就是大網紅。」KPMG安侯建業稅務部執業會計師謝昌君指出,除了營業稅以外,巴逆逆另外還要開發票和補繳個人綜合所得稅,若因此設立公司,還需繳20%營利事業所得稅。另有一種是「小網紅」,月營業額不到10萬元,但從平台取得收入要視為執行業務所得,繳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在5%至40%之間。
謝昌君指出,巴逆逆喊出「要繳5%營業稅」,顯然是大網紅,且有分期付款,以5年年年繳稅20萬,粗估總繳百萬稅金以上,才有賣股求現並分期的需求。
再以平均所得稅率20%與5%營業稅課稅原則回推,會計師粗估巴逆逆年所得可能有500萬元的水準,另外,除了補繳稅金,她還有利息支出的壓力要應付。
至於賣股繳稅萬一虧損怎麼辦?謝昌君表示,台灣股票因為證所稅免徵,虧損賣股不能抵稅;如果是買海外股票,只能扣除同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舉例賣蘋果股票賺150萬、但操作特斯拉賠150萬,才能一來一回打平,且要實質操作損益才能在同一年度抵扣,帳上金額波動不能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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