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陸橋崩塌摔正妹 基隆市府37年從未檢測遭糾正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6月初,基隆市「中山陸橋」無預警崩塌,造成當時在橋上的虱目魚店千金詹雅雯直接從橋上跌落到火車站月台上,手臂擦傷、輕微腦震盪,甚至還一度暫時性失憶。對此監察院14日指出,基隆市政府37年來未曾對中山陸橋的結構安全部分實施檢測,終肇致斷橋事件發生,難辭疏失之咎,上午通過糾正。

▲基隆虱目魚小吃店千金詹雅雯從倒塌陸橋上摔落月台,曾有腦震盪與暫時性失億,事後更是見橋就怕。(圖/東森新聞提供)

提案監察委員余騰芳、黃煌雄表示,台鐵基隆車站旁的「中山陸橋」,去年6月8日上午,發生翻轉斷落事件,除了造成1名女子摔落受傷外,還導致多班台鐵列車延誤及設備損毀。經過閱卷調查及實地勘查後,列出基隆市政府的3項失當,並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通過,送請行政院復查。

案文中提到,基隆市政府在「中山陸橋」完工整整37年來,從來沒有針對橋的「結構安全」實施相關檢測,只有在99到102年間針對「非結構」部分,執行過5件零星維修案,包括止滑條及步道整修、護欄柱頭改善、積水排除、樓梯止滑條修復及排水管清除、雨棚螺絲安裝等工程,合計維修經費新台幣22萬7,287元。監院認為,基隆市府沒有檢測橋的「結構安全」,對於橋體的混凝土材質是否老化、鋼筋是否鏽蝕、應力及變位是否超過容許值等問題,都渾然不知,才導致斷橋事件的發生。

▲去年坍塌的「中山陸橋」(圖/民眾授權《ETtoday東森新聞雲》使用)

當時基隆市長張通榮不願表明斷橋事件的責任歸屬,糾正案文中則明明白白指出,「中山陸橋」是在民國65年由基隆市政府完成興建,根據「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2、23條規定,鐵路與道路相交處設置立體交叉時,興建初期的規劃、設計、施工,以及完工後的財產管理、保養維護權責都是屬於該道路主管機關負責。換句話說,「中山陸橋」確實是基隆市政府的責任。

至於從橋上摔落的虱目魚店千金詹雅雯,當初不但手臂擦傷、輕微腦震盪,甚至還有暫時性失憶,事後更是看到橋就會怕,但向基隆市政府申請國賠時,只獲得4萬多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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