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台新新光金(2887)合併後,旗下新壽的外匯價格準備金(外價金)從去年底996億元,驟降至今年初521億元,減少幅度高達47%,引發外價準備金回收爭議,今(11)日財委會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態,外價金為「法定準備」並非會計準則問題,不管提存、收回都要有法律程序,必須經過金管會同意。
外價金制度設計目的,係為讓保險業可以抵禦匯率波動風險,按規定,壽險業在匯兌利益增加,或外幣曝險擴大時,必須從盈餘提存準備金,而今年2月修法後,增訂符合風險承受能力,並經金管會核准後,可申請收回的條件。
日前台新新光金法說,揭露新壽於今(2026)年1月外價金開帳,外價金由2025年底的996億元,降到521億元,由於外價金會計科目屬於「負債」項下,一旦減少,反映在淨值增加。
立委今日財委會質詢時指出,新壽外價金少了超過四成,金管會的態度為何?彭金隆回應,外價金的提撥不是IFRS、會計準則規定,而是依監理法令提列的準備金,收回也必須經主管機關同意。
對於新壽是否因金控合併而改引用《金控法》,而非《保險法》,彭金隆則說,《金控法》規範金控、《保險法》規範保險公司,兩者並無衝突,重申該遵守就得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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