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泥綠能漁電共生畫面。(圖/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台泥(1101)集團旗下台泥綠能爆出3名高管強索逾5000萬回扣遭台南地檢署申請羈押獲法院裁准,台泥綠能今(13)日夜間發出聲明,指公司於去年配合司法機關調查過程中,即發現部分員工疑似涉及與廠商不當金錢往來情事,並已損及公司利益。公司第一時間即依內部程序進行停職調查及免職等處置,並於去年11月主動向檢調機關提出告訴,請求進一步追查是否仍有其他台泥綠能員工或外部廠商涉入相關不法行為。
台泥綠能指出,若後續調查確認相關人員確有違法情事,且造成公司損害,台泥綠能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及責任對象之民、刑事責任,並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48歲王姓資深專案經理、49歲莊姓總經理特助、52歲謝姓副理暨工地主任等3人涉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洗錢防製法第19條第1項洗錢等罪嫌;莊男另涉犯刑法第346條第1項恐嚇取財罪嫌。
由於檢方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也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於1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裁准。全案後續將由台南地檢署持續擴大追查相關金流、工程往來及有無其他涉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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