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因兼任世芯-KY董事爭議自律請辭,價值投資老手「銀行家尼莫」認為國泰有行政疏失,欠郭明鑑一個道歉。(圖/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國泰投信誤踩利害關係人交易紅線,導致基金及全委帳戶合計補償約9.48億元,近10億元賠償內幕引發市場關注。以價值投資為核心、擁有數萬名追蹤者的「銀行家尼莫」(本名湛俊恩)臉書發文指出,郭明鑑事件關鍵不在於個人未申報,而是國泰金控內部利害關係人資料控管及跨公司維護機制出現破口,郭明鑑恐怕是依照內規辦事卻「背了黑鍋」。
國泰投信先前因前董事郭明鑑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旗下基金卻仍投資世芯-KY,觸及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對利害關係人交易限制。事件爆發後,國泰投信辦理基金淨值重算及補償,相關金額高達約9.48億元,近10億元的損失也使國泰金控集團的利害關係人申報、資訊串接與內部覆核機制成為外界檢視焦點。
銀行家尼莫長期撰寫財報分析與價值投資文章,曾被介紹為以價值投資為核心的投資人,具銀行企金及財務分析背景。針對國泰投信關係人交易事件,他在臉書發文「國泰金控欠郭明鑑一個道歉」討論此事,並主張郭明鑑完全依照金控內部規範做事,真正誤踩紅線的原因,是另有單位沒有依規定完成後續作業。
郭明鑑6月30日委請律師發出聲明,強調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一事,自始即依國泰金控內部規範,於就任前提出兼任資訊並獲核准,並於就任當日依國泰金融集團既有制度完成利害關係人申報及建檔,沒有未申報、遲延申報或故意隱匿,也未參與國泰投信任何投資決策或交易執行,更未藉此取得不當利益。
國泰金「關係人交易資料」規定藏玄機
不過,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昨(1)日受訪說明,郭明鑑確實有向金控及銀行關係人交易管理系統申報擔任世芯獨董,但未向投信系統申報,加上投信內部覆核出現缺失,導致兩套系統在定期比對時產生漏洞。李長庚也指出,郭明鑑出任投信董事長多年,過去兼職公司多在海外,世芯-KY則是第一家國內上市櫃公司,由於《金控法》、《銀行法》及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對利害關係人的定義與限制不同,集團建置金控、銀行及投信不同系統,並透過定期比對降低遺漏風險,但投信去年7月未能落實比對,才引發後續連鎖反應。
銀行家尼莫則引用國泰金控《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交易管理準則》指出,背鍋關鍵在於第十一條有關利害關係人資料控管的規定。該條文載明,若主關係人同時兼任集團兩家以上公司負責人職務,應由各兼任公司專責單位互相協調,統一由一家公司負責首次申報資料建立及後續維護作業,並以依法須填報資料範圍較大的公司負責為原則。
尼莫解讀,郭明鑑同時具有國泰金董事、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國泰投信董事等身分,屬於兼任集團多家公司負責人。依照上述內規,郭明鑑並非必須分別向金控、銀行、投信三套系統逐一申報,而是應由集團內部專責單位協調後,由其中一家公司統一建立及維護資料。因此,若郭明鑑已向金控或銀行完成申報,後續資料未同步至投信端,問題就不應單純歸咎於郭明鑑個人。
尼莫認為,李長庚說法雖提到郭明鑑未向投信系統申報,但若回到國泰金控內規來看,真正需要追問的是,負責資料維護的專責單位為何未完成跨公司同步,以及投信端內部覆核為何未能及時發現。換言之,事件核心不是郭明鑑有無故意隱匿,而是國泰集團內部利害關係人資料控管機制是否失靈。
董事責任險難理賠
銀行家尼莫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郭明鑑事件是國泰「明顯的內控疏失」,董事責任險一定不會理賠。尼莫指出,董事責任險主要保障董事、監察人或重要職員因執行職務面臨求償時的責任風險,但本案核心若是集團內部申報、資料維護與覆核流程失靈,性質屬於公司內控制度問題,並非單靠董事責任險即可承擔。
至於為何郭明鑑已向金控或銀行申報後,資料仍未同步至投信端,尼莫推測可能與國泰金控內部組織調整、權責單位變動及業務劃分有關。不過,相關責任歸屬仍待主管機關查核釐清。
尼莫最後表示,若郭明鑑確實依照國泰金融集團內部準則完成申報,卻因其他單位未完成資料維護及覆核作業而承擔罵名,甚至遭到大股東蔡鎮宇暴力相向,國泰金控應向郭明鑑道歉。整起事件也凸顯大型金控在跨子公司利害關係人控管、資訊系統串接與內部責任分工上的治理壓力。
註:部分文字由《銀行家尼莫》授權刊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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