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結關或裝船運往美國東岸的貨,已經趕不上適用10%臨時關稅了。。(圖/紐澤西港務局提供)
記者張佩芬/綜合報導
美國10%臨時關稅是以貨到港日還是裝貨港結關日計算,國內兩家超大型攬貨公司負責人都表示是以到港日計算,其中一家並提出美國海關詳細的說明,指出要以貨到港,且完成申報才能適用,因此現在結關或裝船運往美國東岸的貨,已經趕不上適用10%臨時關稅了。
該公司提供客戶的資訊指出,美國海關(CBP)對於新關稅生效日的判定,既不是單純看「預計到港日」,也不是看「最終清完關放行(Released/Liquidated)的日期」,而是以官方定義的 「進口申報日」(Date of Entry)為課稅基準。
以下為美國海關(依據法規 19 C.F.R. § 141.68)的實際判定邏輯與操作實務:
1. 核心準則:以「Date of Entry」為準
加徵關稅的生效時點(如7月24日00:00),是以貨物在美國海關系統(ACE)中確立的Date of Entry是否在生效日之後來判定。
2. 船運(Ocean Freight)的 Date of Entry 如何判定?
海關判定Date of Entry有一個鐵律:申報日期不能早於船舶實際抵港日。實務上會出現以下兩種狀況:
狀況 A:船到港前就先連線申報(預申報)
報關行通常會在船到港前,就先向海關傳送 Cargo Release(CBP Form 3461)或Entry Summary(CBP Form 7501)。
判定結果:如果在7月23日就完成了預申報,但船在7月24日才「抵達港口範圍並具備卸貨意圖(Arrived within port limits with intent to unlade)」,海關系統會自動將Date of Entry判定為7月24日(即實際抵港日)。這時就會被課徵10%新關稅。
狀況B:船到港後才遞交申報,如果船在7月23日就已經抵港,但報關行因為文件或系統延誤,直到7月24日才向海關正式遞交申報資料。
判定結果:Date of Entry就會是遞交申報的7月24日,就會被課到新關稅。
3.會是以「清完關放行日」為準嗎?不會。美國海關在實務上,只要報關行在船隻抵港前(或抵港當下)以正確格式提交了進口文件且海關受理,該「抵港日」即成為Date of Entry。後續海關審核、查驗或安排放行(Cargo Release)可能需要幾天的時間,但這段「清關過程的時間」並不會改變已經確立的Date of Entry。
操作總結:想避開7月24日的新關稅,最保險的臨界點是:船隻必須在7月23日(或之前)實際抵達美國港口錨地/港區(以海關ACE系統登記的抵港時間為準),且報關行必須在船隻抵港前或抵港當天完成連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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