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圖/資料照)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富邦金(2881)今(15)日代旗下富邦人壽公告,已接獲金管會裁罰令,依規定遭處新台幣240萬元罰鍰。公司表示,已檢視相關作業流程,並將持續強化監控及內部控管機制。金管會則證實,富邦人壽此次共踩到5項監理紅線,其中包括解約金計算錯誤,導致部分保戶少拿解約金。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富邦人壽此次共有4項違規事實遭各處60萬元罰鍰,另有1項缺失遭糾正,合計罰鍰240萬元。
其中,最直接影響保戶權益的缺失,發生在解約金計算作業。
金管會查核發現,富邦人壽在112年至113年間辦理解約時,以保戶「申請日」作為解約金計算基準,但保單條款約定應以公司「收到書面通知日」為準。由於公司未進一步確認日期,導致部分案件少計解約金,因此遭處60萬元罰鍰。
另一項缺失則涉及保費來源查核。金管會指出,部分保戶在投保前3個月曾辦理部分提領,但招攬人員未依公司內規,在業務員報告書中如實勾選相關情況,導致公司未進一步電訪要保人確認保費來源,相關作業未確實執行,因此再罰60萬元。
在資產管理方面,富邦人壽於111年至113年間辦理外幣區隔資產帳戶管理時,曾以流動資金不足為由,從新台幣傳統區隔資產帳戶調度資金,且未計收利息,也未依合理市場價值作為交易基礎,金管會因此再開罰60萬元。
此外,富邦人壽投資富邦能源後,對子公司的管理未依原先提報董事會及向保險局申請的投資管理架構辦理,部分營運管理工作還由利害關係企業員工兼任,相關作業也未完整會辦權責單位,因此再遭裁罰60萬元。
至於投資型保險商品資訊揭露部分,金管會指出,富邦人壽商品說明書及保單條款記載相關費用「由投資機構收取」,但實際上主要費用是由富邦人壽收取,揭露內容不夠妥適,因此核處糾正。
整體而言,富邦人壽此次因4項違規事實,各遭裁罰60萬元,合計240萬元,另有1項資訊揭露缺失遭金管會糾正。公司表示,已檢討相關流程,後續將持續強化內部監控及控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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