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頭條/技術發展神速 或將終結Google壟斷局面

一個在今天看起來無法戰勝的巨型企業,也許未來會出現從前無法想像的動搖。(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 綜合報導

歐盟監管者周三對谷歌(Google)發起的反壟斷訴訟,勢必會被人拿來跟纏訟多年的微軟(Microsoft)托辣斯案相提並論。後者引發大西洋兩岸監管機構的指控,認為這個軟體巨頭存在著反競爭行為。

但歐盟掌管「競爭事務」的專員韋斯塔格爾(Margrethe Vestager)也許並不樂於聽到這樣的比較。

回顧過去十幾年,指控微軟的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對創造Windows的這家公司發動的討伐,也許會讓大家對目前這場針對Google的官司產生疑慮:科技市場是流動的,不可預測的。一個在今天看起來無法戰勝的巨型企業,也許會出現從前無法想像的動搖,而且無需政府出手相助。

「國際法律和經濟學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w and Economics)總幹事曼尼(Geoffrey A. Manne)說:「微軟這個案子,他們只需要再等一段時間,那些當時他們以為存在的問題,也許就消失了。因為技術、消費者行為和市場需求的改變,足以糾正這些問題。」

曼尼在2013年寫了一篇評論,對Goggle和微軟的反壟斷案進行比較,他的看法很簡單:「微軟的市場地位是不可動搖的,直到有一天形勢逆轉。」

他指出,Goggle同樣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行動裝置的興起以及應用的普及,動搖了傳統搜尋引擎的核心地位。如果監管者最終獲勝,它們也許會對Google進行限制,如此一來,它的服務對消費者來說就沒那麼有用了。

微軟跟Google的案子相似度十分驚人。微軟曾在全球電腦作業系統市場擁有統治地位:將近90%的桌機安裝了Windows。Google目前在網路搜尋引擎的地位,同樣不可一世:歐洲人的搜尋,十次裡有九次是用Google。

1999年,一名聯邦法官裁決:微軟強迫用戶使用該公司產品、尤其是它的網路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使它的作業系統壟斷地位構成了濫用。法庭在對英特爾(Intel)、蘋果(Apple)、IBM和網景(Netscape)的訴訟中 也發現了許多不公平競爭行為。

微軟的其中一項惡行是禁止當時有絕對優勢的Netscape Navigator在Windows內進行至關重要的技術綁定。

現在的Google也被認為存在類似的濫用行為。《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近日發現了一份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工作人員在2012年報告,報告中稱監管人員發現Google拉大跟一些「垂直搜索引擎」對手對的差距,比如那些購物、旅行和本地服務。

調查還發現Google拷貝競爭對手的內容,以改進自己的服務。比如公司使用亞馬遜(Amazon)的產品評分來評定產品在自己的購物搜索引擎中的排名。FTC跟Google後來達成了和解。歐洲委員會的新指控跟FTC是相似的。

這些作法不見得就像看起來那麼可怕。微軟在1999年提出,把它的網路瀏覽器。作系統捆綁起來,對消費者是有好處的,便於他們連上網路。

如今看來,這個說法是有道理的:如今的所有電腦、平板和智慧型手機出廠時都內置了瀏覽器,因為大家都認為,這是電腦用戶體驗的一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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