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德國 能源局:2030氫能發電至少40億度

再生能源多餘電力無法儲存的問題,各國紛紛以轉化為氫氣等方式解決,使得氫能的應用更多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氫能大未來》系列報導七

文/蔡百蕙

跟隨德國的腳步,台灣力拼再生能源發電,就連再生能源供電不穩定的解套,也要效法德國。「以2030年的再生能源發電目標,可有多餘電力電解水產氫,再供燃料電池發電,有至少40億度的能量,」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說。

對於被稱為21世紀乾淨能源的氫,在各國爭相開發應用之際,本報特別專訪林全能,深入瞭解國家對氫能源應用的規畫藍圖。從能源安全與溫室氣體減排的角度出發,目前氫能源有二大應用領域,分別為發電與交通工具動力,台灣將如何發展?

林全能指出,台灣在有限的資源下,發展方向必須聚焦,因此,將以定置型的氫燃料電池優先發展,「因為我們現在的供電不夠,」如果能夠集合過去研發的能量,「有機會讓它朝向商業化,以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值得好好地佈局跟投入。」

林全能同時強調,氫能為二次能源,在產氫的各種方式中,以再生能源來電解水製氫,才是真正的乾淨能源,「再生能源產生的多餘電力,德國是以電解水產氫,來轉化儲存。」(以太陽光電為例,日照強烈時,產生的電力若超過當時電網的電力需求,除非轉化,否則無法儲存)

因此,配合國家2030再生能源的發電目標,林全能表示,屆時會有足夠的再生能源電力產氫,來達到氫能源規模性地應用,「當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達到很高的時候,才能夠建構這樣完整的系統;在經濟效益和成本都成熟時,是很不錯的選項。」

目前,在積極追求再生能源發電的德國、丹麥、西班牙等各國,皆有以多餘再生能源電解水產氫,將多餘電力以氫氣的形式儲存,稍後於再生能源發電的低峰期(日落後或風力較弱時),再以氫發電或加熱,由於這個稱為「電轉氣」的技術(Power to Gas),氫燃料電池被視為儲存再生能源的未來趨勢。

林全能表示,在定置型燃料電池的研發上,台灣有多間民營公司投入,能源局多年來也資助大型法人研究機構研發,例如工研院,而第二期的能源國家計畫,也支持核能所發展不同的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

工研院接受能源局補助多年,從事定置型燃料電池研發。圖中為工研院主持計畫的南分院副執行長曹芳海博士。(圖/記者陳明仁攝)

至於氫能在交通工具動力的應用上,林全能說明,政府並非不支持,以台灣廠商已開發出的氫機車為例,過去能源局也投入許多經費支持示範運行,以及氫機車的開發和驗證,此外,燃料電池電動機車已於日前納入「電動機車整車國家標準」草案,目前工業局正送審中,年底前應可公告,屆時,氫機車也可比照鋰電池電動機車,獲得國家購車補助,但它和一般電動車的競爭和替代性,再考慮加氫的基礎建設,「能不能發展得很好,還要更密切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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