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飆100公里害死單親媽 友「哈哈哈」變他起訴關鍵

可惡!酒駕還與友人競速,撞死單親媽肇逃。

▲張男與古男競速飆車,撞死單親媽媽。(圖/東森電視)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新北市27歲古男去年1月底與張姓友人從桃園喝完酒,分別駕駛車輛回八里住處,竟沿路時速飆破100公里尬車,張男撞死外送檳榔的谷姓單親媽媽後肇事逃逸,一審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判2年,緩刑5年;而檢方因無法證明古男酒駕,處分不起訴,案經死者家屬提再議,高檢署命令起訴。士檢偵結,根據行車記錄器中,聽到張男「哈哈哈」,證明2人有飆車行為,今依公共危險罪將其起訴。

檢警調查,張男2016年1月31日晚間與古男酒後,各自開車返回住處,沿路飆車行駛,以時速100公里以上速度行經台61號西濱快速道路,切換八里區平面道路,古男先高速疾駛在前,張男為了超車而緊追在後,剛好谷女騎車經過,遭張男撞飛落橋下,送醫後傷重不治。古男及張男到案後,承認有飲酒後超速駕駛,但否認有飆車,古男遭處分不起訴,全案經死者家屬提再議,高檢署命令起訴。

士林地檢署偵查,根據張男車上行車記錄器,發現過程中古男駕車超越張男後,急遽加速,張男也緊追在後,兩人沿路追逐,並於影片3分30秒出現張男「哈哈哈』笑聲,且又多次聽到輪胎摩擦地面的聲音,但笑聲部分遭車上播放音樂掩蓋,高檢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經噪音消滅及音訊優化處理,佐證張男的挑逗飆車行為,及2人競速飆車之事實,依刑法第185條第2項以他法致生陸路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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