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鎮宇/調查報導
我國自1989年開始引入外籍移工,至1994年時為了減緩引入外籍移工對本國就業衝擊,政府決定設立就業安定基金,並向雇主徵收就業安定費,用於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但就安基金過去遭公務機關濫用時有所聞,包括政府聘律師與勞工打官司、補助特定縣市等都由就安基金埋單,勞動部前部長潘世偉就曾批這筆錢是「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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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主要是由移工雇主繳交的就業安定費組成,雇主每聘用一名移工,每月就需繳交2000元給政府,特殊製造業雇主最高得繳到1萬1000元;但家庭類移工雇主若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等免繳交。該基金設立目的是為了確保雇主聘用移工時,減緩對本國勞工的衝擊,在《就業服務法》明定應用於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就業安定基金由勞動部遴選的29名委員組成管理會,成員包括勞動部、財政部、經濟部及各縣市政府代表,勞工團體、雇主團體和專家學者等,任期2年。管理會每3個月開會一次,負責審理基金運用和執行情況,勞動部長為該管理會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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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過去就安基金濫用情況時有耳聞,2014年勞動部長潘世偉因遭指控不倫戀而去職,當時他爆料是因「擋人財路才下台」,直言高階公務員知道預算編列和使用方式,如何拿捏隱藏性的資源,做為自己的小金庫,這個小金庫指的就是「就安基金」。
因許多部會在就安基金管理會都有派委員代表,加上因為是「非營業特種基金」,立法院監督不易,各部會施政時也很常動起就安基金的腦筋。
像是2019年經濟部推動傳統機車行師傅轉型,改學修電動機車,就是由就安基金出錢;衛福部培訓照顧服務員,以及重度身障者納入喘息服務等,也由就安基金補助經費。交通部推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政策,導致國道收費員大量失業,自救會要求政府安置補貼措施,就安基金贊助了2億元。
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委員、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教授李健鴻指出,各部會提案時的邏輯往往是「公務預算不足,如果就安基金不出錢,就會有一群民眾的需求無法被滿足。」多數委員也都認同這項計劃確實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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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健鴻說,他經常在會中提出質疑,「為什麼這些計畫不是由主管機關編列公務預算?像機車師傅轉型案,他們還不是失業勞工,甚至有些店家根本沒有員工,只有老闆一人。這樣的補助案,符合就安基金設立目的嗎?」
李認為,就安基金應該優先幫助的對象是失業勞工,現在反而變成要幫助各種不同族群。
捲入此次霸凌爭議的勞動部前部長許銘春任內,也發生不少起就安基金濫用爭議。
2020年,勞動部以「提升勞工福祉」為由,動用70萬元就安基金聘請律師與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打官司;2023年勞動部決議動支就安基金3000萬元,補助高雄市政府舉辦二十五淑女紀念活動。
這兩項經費都經就安基金管理會審議通過,最後都遭媒體揭露後中止。而勞動部在2022年花就安基金356萬元在高雄舉行「《性別工作平等法》20週年音樂會」,因許銘春在音樂會上演唱並登台達30多分鐘,遭質疑是為許銘春個人辦演唱會。
對此許銘春透過幕僚回應,一切依法辦理。她先前則透過幕僚駁斥,僅上台唱歌10分鐘。
不願具名的官員說,就安基金使用目的「很空泛」,只要是勞動部部本部提的計劃,一律使用「提升勞工福祉」當作理由;如果是勞動力發展署提的計劃,就是「促進國民就業」目的,自然很好申請。過去也不乏有配合行政院政策,召開臨時會畫押埋單的例子。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立院審預算時有不成文的規定,會先審各部會公務預算,像就安基金這種「非營業特種基金」和國營事業預算,會事後才做審查,等於是「先花出去,再來審查」,導致審查時可能已經花掉大半,造成監督不易。未來考慮透過先凍結公務預算的方式,要求勞動部提供就安基金的使用明細。
勞動部前部長、政大勞工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潘世偉說,就安基金當時設立目的是為了促進本國人就業,包括就業媒合、職業訓練、職業安全衛生改善等,有很多可以使用的地方,「但不是『一定要用』」,使用計劃若沒有經過適當的嚴謹審核程序,可能會被濫用。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勞動部包括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等,都需要政府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但長期沒有編足的情況下,只能靠就安基金支應,所以「最依賴移工的,其實是政府本身」。
孫批評,就安基金使用名目定義模糊,像裝潢辦公室,或維持政府一般日常行政支出等也都在用就安基金,絕對不妥,應做更細緻的規範,例如限縮到直接和國民就業相關的才可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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