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10/2118:09:21
發言人 湯勝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990175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及預訂減資換發
股票作業計畫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2/10/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21
2.減資基準日:102/10/2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減資銷除股份,係依102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年10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821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茲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原發行股份計普通股177,689,384股(其中上櫃股票93,564,400股,私募普通股
84,124,9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1,776,893,840元。
(二)本次減資銷除普通股股票41,751,821股(其中上櫃股票21,984,905股,私募普通股
19,766,91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417,518,210元,用以改善財務
結構以彌補虧損。
(三)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35,937,563股(含私募普通股64,358,068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59,375,630元(含私募普通股新臺幣
643,580,680元)。
(四)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壹仟股
減除234.97082股 (即每仟股換發765.02918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
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02年10月21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2年12月6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2月10日。
(四)暫停上櫃交易期間:自民國102年12月9日至民國102年12月19日止。
(五)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2年12月11日至民國102年12月19日止。
(六)減資換股基準日:民國102年12月15日。
(七)新股票換發暨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2年12月20日。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九)本次換發之新股除私募普通股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限制轉讓之規定辦理外,
換發之新股(皆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四、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
於停止過戶日前尚有現股且已辦理過戶者,請儘速將現股股票送存集保帳戶。若未能
及時送存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2年12月20日)後,應持舊股票連同華南永昌
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新股票換發聲請書、原留印鑑及證券集保存摺等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須俟新股換發日(民國102年
12月20日)後,備妥舊股票、轉讓過戶書、證券交易稅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乙份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持新股票換發聲請書辦理換發。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2/12/15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除私募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
三條之八規定辦理外,其餘權利義務均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2/12/20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
已發行普通股):71,579,495股、52.66%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
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內容未來如需
修訂時,於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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