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9日針對大安文山、金頻道和天外天三家有線電視公司,分別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簽訂獨家經營權條款行為,處罰凱擘新台幣210萬元和天外天160萬元罰鍰。凱擘表示,由於還沒收到處分書,也還沒有看到究竟是哪份合約內容,還無法回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則說,將根據有廣法第53條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2017-08-09 16:43
公平交易委員會9日針對大安文山(凱擘)、金頻道(凱擘)和天外天(獨立業者)三家有線電視公司,分別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簽訂獨家經營權條款行為,分別處罰新台幣90萬元、120萬元和160萬元罰鍰。
2017-08-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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