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於2月28日發布31項惠台政策,其中關於金融業部分就有3項。金管會銀行局表示,陸方公告的機制細節還不是很清楚,有些可能涉及個資法,還需要審慎評估,目前兩岸金融往來順暢,仍然會依現有機制進行。
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2月28日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關於我國金融業的有3項:
一、台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台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
二、台灣徵信機構可與大陸徵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同胞和企業提供徵信服務。
三、台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陸方所提的銀行聯貸及與銀聯合作機制,現在已經在進行,但陸方這次公告的機制還不是很清楚,例如:如何與大陸同業協作?何謂商家合規方式?這些細節都還要再進一步瞭解。此外,在信用資訊合作部分,銀行局認為這涉及個資法,還需要審慎評估。
銀行局強調,金管會在2009年就與中國銀監會簽有銀行合作監理備忘錄,2010年雙方也建立銀行合作監理平臺。目前兩岸都有銀行分支機構在雙方金融市場營業,雙方金融主管機關也定期洽談監理合作,兩岸金融往來穩健順暢,未來持續依現有機制進行。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也表示,金融兩岸交流在對等前提下,可以不拘形式、不拘地點進行交流。
此外,根據銀行局統計,我國銀行在2017年申請赴大陸設分支機構的,包括土銀廈門分行、中信深圳分行。目前在大陸設有分支機構的我國銀行有13家,包括台銀、台企銀、合庫、兆豐、土銀、彰銀、一銀、合庫、國泰、富邦、華南、玉山、中信、永豐。去年度我國銀行在大陸分支機構總獲利54億元,為所有海外分支機構獲利的前五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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