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2月6日暴跌逾500點,連帶波及期貨市場,造成投資人損失慘重。(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美股先前在4天內2度狂瀉逾千點,台股也在2月6日重挫542點,期貨市場也難逃倖免出現恐慌性殺盤,讓看空的投資人原先想趁機賺一筆,不料卻被強制平倉損失慘重,預估合計損失金額上看14億元,因此這些投資人發起自救會昨(6)日赴金管會證期局前抗議,揚言提告期交所並要求賠償。
數十名受害投資人齊聚金管會證期局陳情,質疑期貨商操弄價格,當天台指選擇權開盤後,同時瞬間出現買賣權,一口氣全部拉到漲停和跌停的情況,導致期貨商強制平倉砍單,讓不少散戶幾乎平倉在最差的價格,不僅沒賺錢反而欠一屁股債,估算這些人慘賠逾40億元,違約金高達14億元,創下台灣史上最大違約交割案件。
台股在2月6日劇烈波動,使得當天台指選擇權價格出現買權和賣權同時漲停的異常現象,害交易人傾家盪產,因此受災戶認為期貨商保護措施沒有做好,期交所也沒有發揮效果,因此向投保中心申請調處,並打算以《投保法》第28條,對期交所提起集體訴訟以及要求賠償。
▲期交所表示,目前大部分期貨商均已提供停損單功能。(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針對期貨大屠殺事件,投資人不滿為何未能推出停損單以利交易人即時停損?期交所表示,設立停損單如果設於期交所端,一筆筆停損單進入交易系統委託簿等待撮合,而當一旦停損單被觸發,即成為與當時價格趨勢同向的委託單而有助漲助跌的效果,其價格宣洩的骨牌連鎖效應,進而引發一連串價格漲或跌,嚴重時將影響市場穩定性。
期交所進一步解釋,目前大部分期貨商均已提供停損單功能。在執行上,期貨商端是在其客戶(交易人)停損單被觸發時,將該委託單轉為一般限價或市價委託,陸續送至期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撮合。此時就期交所端而言,除期貨商端送進交易系統之停損單外,仍有其他交易人之不同委託單或造市者之報價單陸續進來,並得以減弱前述之價格宣洩效果,故期貨商端之停損單執行,對市場價格宣洩效果影響較小。以國外交易所的發展經驗來看,美國紐約證交所即因基於保護自然人立場,於2016年取消停損市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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