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選用適合方式報稅,以達到節稅效果。(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過去夫妻申報所得稅,只能採用一、夫妻收入加總合併申報;二、以夫(或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然而以上這兩種申報方式不論選擇何者,夫妻兩人加總後,因所得稅是採用累進稅率,婚後適用稅率幾乎都會比單身時各自申報所得時的適用稅率高,硬是造成家庭要繳的稅額比單身時更多。
令人慶幸的是,這種「變相的婚姻懲罰稅」狀況已經取消:自104年報稅開始,夫妻所得又多了另一種申報方式可以選擇,也就是「以夫(或妻)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但究竟哪種計算方式才可幫夫妻達到最大節稅空間呢?
一、雙薪家庭,建議薪資分開報
如果夫妻兩人都是上班族,且主要收入皆為薪資所得,可選擇使用薪資分開計稅的方式,以薪資較高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申報,另一方當配偶合併申報。如此一來,薪資高的一方可享有較多的扣除額,包括扶養親屬的免稅額、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或選用列舉扣除額)、優先利用儲蓄特別扣除額等,可降低高所得一方的所得淨額,就比較有機會適用較低稅率。
二、執行業務所得多,建議選新制
如夫妻收入大多來自業務執行,例如醫師、律師、會計師等,選擇「以夫(或妻)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的方式,則可享有更大的節稅空間。
三、股利所得可贈與配偶,以達節稅效果
絕大部分存股家庭,股票都集中在一人名下,造成夫妻兩人收入懸殊。如把部分股票贈與配偶,拉高另一方的股利收入,可使整個家戶的所得更平均配置在夫妻兩人名下,再採用「以夫(或妻)全部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的方式報稅。此方式可使高收入的一方所得淨額下降,低收入的一方所得淨額拉高,便有機會使用較低稅率計算,達到節稅效果。
然而要提醒的是,不論選擇何種計稅方式,每戶儲蓄扣除額最高上限仍是27萬,超過的部分依舊無法扣除;此外若提出分居達半年以上、或是家暴保護令等法院證明,就可各自申報所得稅,不會強制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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