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新增「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不少民眾都以為網路上的假新聞是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做審查,對此NCC 今天(13日)回應,《社會秩序維護法》為內政部的職掌範圍,NCC不會逾越權限替內政部回答。
2018-06-1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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