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今日以大篇幅報導民營電廠未依《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提列用戶公積金,質疑9家業者「狂A」150億元,形同黑金。對此,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該條例由內政部主管,因此自己直到今天才知道有此法條;直言IPP發電依契約躉售給台電,並未賣給民眾,適用《電業法》,依法無須提列用戶公積金。
2016-05-04 11:00
麥寮、和平、長生、新桃、森霸、星能、國光、嘉惠、星元等9家民營電廠,在四年之間,彼此交換意見及分工,拒絕台電公司協商調降購售電費率,已屬以意思聯絡方式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今(9)日通過處分案,總計開罰9家共60.07億元。
2014-07-0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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