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券示意圖。(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許多消費者喜歡團購餐廳禮券或是大賣場的商品券,但不少人也發現只有隸屬於大企業如王品、家樂福等才有預付型的優惠禮券。官員指出,由於經濟部有規定零售業發行禮券時,必須有至少一年的履約保證,在實務上多半以銀行足額履約或信託保證,不少中小企業無法負擔其成本。經濟部也表示,有鑑於此,已開放新型的電子支付為履約保證一環。
由於消費者購買禮券屬預付型交易,風險性較高,因此經濟部過去就訂定「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要求零售業者如大潤發、家樂福或一般餐廳等發行禮券時,必須要有下述之一,1.銀行足額履約保證2.同業連帶保證3.銀行信託專戶4.公會辦理聯合連帶保證,或是5.其他許可方式。
經濟部商業司官員指出,目前實務上,零售業者多半採取銀行足額履約保證或銀行信託專戶,例如某吃到飽餐廳之餐券可能有知名銀行1年的全額擔保,換句話說,1年內若該餐廳倒閉,其擔保銀行也會全額或以一定比例退費給消費者。
不過,由於和銀行簽約做約定保證的費用相當高,因此不少中小企業或是新創的餐飲業根本無法消受,或是銀行自身評估風險後不願承保。
對此經濟部表示,未來將開放電子支付機構履約保證,例如中小企業的餐廳與電子支付公司合作發行餐券,其金流交由與銀行簽訂履約保證的電子支付公司後再存入銀行之專用存款帳戶;而消費者使用餐券後,電子支付公司就會把錢撥付給該餐廳。至於該餐廳如果倒閉,與銀行簽訂履約保證的電子支付公司也會全額退費給相關消費者。
經濟部認為,此新興方式對中小企業來說不須自行跟銀行做擔保簽約,只須跟電子支付公司協調,門檻較低,且買賣雙方皆有保障。而目前經許可的電子支付機構,有歐付寶、國際連、橘子支行動支付、台灣電子支付、智付寶等5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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