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圖/路透社)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富邦金於大陸的孫公司富邦財險,因涉及違反大陸的反洗錢法第32條,遭罰60萬人民幣(約270萬台幣),甚至還有相關人員遭罰4.5萬人民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17日)表示,有接到通報,要求富邦金要1週內交詳細報告,若有缺失後續金管會也會做處理。
富邦財險主要是富邦人壽、富邦產險,在大陸合資設立的財產保險公司,其泉州中心支公司因為違反大陸反洗錢法第32條規定,遭罰60萬人民幣,還有有關人員遭罰4.5萬人民幣。但富邦金僅表示是部分交易未落實客戶身分識別、客戶身分資料及交易紀錄保存,未詳細說明缺失。
保險局局長吳桂茂今天(17日)表示,有接到富邦金的通報,已經要求富邦金一個禮拜內要交詳細報告,目前初步了解是跟KYC(了解你的客戶)有關。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表示,我國金融機構只要受到其他國家、地區處罰,就要做詳細報告,進而理解缺失狀況,有問題後續金管會會再做處理,要求母公司要加強內控,若母公司有缺失也會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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