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財政部今年8月底研議修改基本生活費用的計算方式,並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排除,基本生費用也由16.6萬元提高至17.1萬元,這項「減稅紅包」終於在本週拍板,預估共有149.6萬戶適用新制,而且實施可回溯至今年1月1日,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能使用。
▲每年到了5月報稅的時間,排隊人潮都相當多。(圖/記者謝婷婷攝)
如果以一家四口人來計算,父親年收入約70萬元,按照舊制4人的免稅額為(8.8萬*4)35.2萬元,加上夫妻標準扣除額(12萬*2)24萬元,以及薪資扣除額20萬元,總共為79.2萬元,大於政府規定不能課稅的「基本生活費用」66.4萬元。
如果改以新制計算,排除20萬元的薪資扣除額後,4人的免稅額仍為35.2萬元,加上夫妻標準扣除額總共為59.2萬,小於68.4萬元的基本生活費用,還能多出9.2萬的扣除額,以5%稅率計算,大約可以省下4600元,也算是一筆不無小補的減稅小紅包。
▲申報扶養人數越多的民眾受惠程度越大。(圖/記者張一中攝,下同)
此外,除了不必課稅的基本生活費用,新制還納入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以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共4項。
財政部預估,新制上路後受惠民眾可由原本的21.9萬戶大幅增加至149.6萬戶,申報扶養人數較多的民眾受惠程度就越大。而根據《聯合報》報導,新制實施可回溯至今年1月1日,所以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能適用。
▼新制明年5月報稅就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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