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旺春輪爆炸事故至今業務已停擺215天。(圖/翻攝自Indian Coast Guard)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萬海航運「旺春輪」去年6月9日下午在印度西岸外海航行時,發生貨櫃爆炸事故,直到12月28才在杜拜的傑貝阿里港卸清貨櫃,開始積水排除與廢料清除,至今已215天業務停擺,公司近日發信給客戶,重申貨物瞞報、漏報、錯報等申報不實行為罰款10萬美元,還將保留向責任方進行索賠、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萬海台北總公司高階表示,公司的規定會不定時提醒做好申報的工作,避免客戶申報錯誤或疏忽導致問題。萬海在信中再次強調,所有客戶必須如實、正確地申報貨物,如有任何瞞報、漏報、錯報等申報不實行為,承運人有權依據雙方訂立運輸合同時的約定,向貨方收取違約金、押金。
具體要求如下:
1. 危險品箱必須提供真實的CLASS、UNNO、詳細品名以及危險品申報書和包裝證明書。
如出現瞞報、漏報、貨實不符等情況,一經查出,甲方須支付違約金100,000美元/箱,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2. 若瞞報、漏報或錯報的貨物屬於非危險品,甲方應給付違約金100,000美元/箱,並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3. 若有瞞報、漏報或錯報的貨物,經乙方通知,甲方必須立即支付100,000美元/箱作為押金,相關押金作為後續箱損、滯留期的超期費(涉及瞞報的超期費需以3倍計算)、碼頭費用、各地海關相關處理費用等,並承擔如發生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及所有損失賠償費用,若有金額不足之處需再補足,並在乙方通知後7天內繳交。
萬海航運表示,除以上違約金和押金外,該公司還將保留向責任方進行索賠、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此外,將依據相關國際公約及運輸合同條款,向責任方進行全額、無限的追償。構成犯罪的,該公司將毫不猶豫地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絕不寬待,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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