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必看!金管會9大新制,2019年元旦起上路。(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2019年到來,許多元旦新制也將上路,金融業也有9大項新制上路,其中包括銷售投資型保單給70歲以上長者要錄音或錄影;分級調降跨行轉帳手續費等,不只跟金融業息息相關,跟民生也很相關。
1.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單給70歲以上客戶,銷售過程要錄音或錄影(2019年1月1日上路)
為提升保險公司對高齡者購買投資型保單權益的維護,金管會要求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給70歲以上客戶,銷售過程應經客戶同意後,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並應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進行查核,確認客戶辦理投資型保單交易的適當性後,才能承保。
2.醫療保險各項疾病定義採標準化,減少理賠爭議(2019年1月1日上路)
為使醫療保險商品的疾病項目及定義有一致遵循標準,減少理賠爭議,並維持商品開發設計彈性,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嚴重特定傷病疾病項目及定義」(共22項疾病)、癌症保險的「癌症定義」。
3.分級調降ATM小額跨行轉帳手續費(2019年4月1日上路)
個人帳戶轉個人帳戶的轉帳交易,採分級優惠方案:500元以下,每帳戶、每日免收1次手續費;501元到1000元,每筆從15元降到10元;1001元以上維持15元。
4.金融業實施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機制(2019年1月1日上路)
金管會訂定「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落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自2019年起開始實施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機制,第1年度評核對象為銀行、綜合證券商、產壽險公司,評核期間為2018年1月至12月。評核結果將作為金融檢查等監理參考。
5.後收型境外基金,要向投資人清楚說明費用結構(2019年1月1日上路)
為確保投資人瞭解手續費後收型的境外基金費用負擔,金管會要求銷售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時,應向投資人清楚說明費用結構,並且要以範例解說,投資人也要簽署「境外基金手續費後收級別費用結構聲明書」後,才能銷售。
6.調整壽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美元保單利率將調升1~2碼(2019年1月1日上路)
壽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美元保單利率將調升1~2碼,美元保單2019年保費可以調降。同時,健康險、傷害險等保障型商品的保單利率,可額外增加1~2碼,以鼓勵推動保障型及高齡化商品。
7.保險業「股票逆景氣循環措施」上路(2019年1月1日上路)
「股票逆景氣循環措施」將納入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在景氣熱絡時,將使保險業增加風險資本,景氣反轉時則會減少風險資本,有助平穩保險業資本需求,降低股票市場波動對保險業資產配置影響,維持金融市場安定性。
8.金融機構股東會委託書使用修正(2019年7月1日上路)
金融機構召開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或監察人議案時,其一般徵求人持股資格,由現行繼續1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2,提高為千分之5;金融機構的股東,如擬委託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徵求人,委任股東資格條件修正為繼續1年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以上,且以符合金控法、銀行法、保險法所定大股東適格性規定,或政府持股為限。
9.期貨市場「交易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預計2019年上半年上路)
為防範交易人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而產生價格瞬間異常波動,金管會督導期交所建置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目前適用商品包括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另期交所已規畫將台指選擇權納入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實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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