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民眾到銀行辦理無摺存款,3萬元以上要留身分資料。(圖/記者劉亮亨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從即日起開始,民眾到銀行使用「無摺存款」,交易3萬元以上,須留存、匯款人身分資料。且若是「非存款戶本人」辦理未達3萬元無摺存款者,也要加註姓名及電話。
日前有網友發生帳戶莫名多了6萬元,卻找不到匯款人,銀行也找不到人,主要就是對方是臨櫃用「無摺存款」的方式存入。
一般到銀行存款要有存摺或提款卡,而「無摺存款」是只要填單子後,到臨櫃按密碼就可以存錢,但後來卻衍生為「匯款」方式,被許多網拍業者拿來使用,叫買方用「無摺存款」方式將錢存入賣方的戶頭,這樣一來可以省下跨行匯款手續費,買家只先準備好錢、賣家帳號、賣家戶名、賣家無摺存款密碼即可,不需要留匯款人或存款人資料,也不需要出示身分證明,卻也衍生出許多爭議。
金管會2018年11月8日發布,規定從2019年元旦起,「無摺存款」交易3萬元以上,要留存、匯款人或存款人姓名、身分證號碼及電話(或地址)等資料。若是法人、獨資、團體或合夥事業為匯款人時,應填法人、獨資、團體或合夥事業的名稱、統一編號及電話(或地址)等資料。
規範中也明訂,「非存款戶本人」辦理未達3萬元無摺存款者,應加註姓名及電話,但若是存款本人就不需要。
上述規範,不只是針對全體銀行,也包含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跟中華郵政。金管會也要求,銀行必須在民眾到銀行辦理3萬元以上無摺存款時,須要求客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核對匯款人或辦理無摺存款人的身分,與匯款申請書或無摺存款單填寫的資料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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