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潞•以用助理利用職務之便,取得經濟部綠能計畫補助款,能源局今(30)日發佈聲明指出,申請人並未揭露與立委的關係,因此不知道有助理來提案。(圖/翻攝自綠黨臉書)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助理利用職務之便,取得經濟部綠能計畫補助款,能源局今(30)日發佈聲明表示,除了第一階段的400萬元補助款外,第二階段從優還可拿到千萬元,但申請人並未揭露與立委的關係,因此不知道有助理來提案。
為鼓勵並結合民間設置公民電廠,經濟部能源局去年五月底公告「推動民間團體於偏遠地區設置綠能發電設備示範補助作業要點」,共有19個民間團體參與角逐,包括高潞•以用助理掛名負責人和創辦人的「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台灣創業育成產銷拓展中心協會」。
▲立委高潞・以用(圖右)的國會助理涉嫌非法取得經濟部400萬元的綠能補助。(合成圖/記者季相儒、林銘翰攝)
能源局官員指出,為推動民間多元參與再生能源發展,該作業要點是以原住民團體為優先補助對象,以偏遠地區為優先補助區域,分二階段推動;其中,第一階段補助十案,每案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而第二階段則將從第一階段補助案件中,從優選出五案落實綠能發電設置,每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00萬元。
針對該立委助理申請經濟部補助計畫一事,經濟部三點聲明如下:
一、經查,確實有陳姓申請人(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及台灣創業育成產銷拓展中心協會)來申請的計畫,但是在申請與審查過程中,申請團體並未自我揭露其代表人或申請人與立法委員的關係。
二、在審查過程中,經濟部能源局是依照「推動民間團體於偏遠地區設置綠能發電設備示範補助作業要點」,邀集政府機關(2人)及外部專家與學者(5人)共同組成審議委員會,並就相關申請案之計畫目的、工作內容概述、經費運用方式、執行時程規劃及預期效益等,採公平、公正方式依法逐項審查。
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制是2018年12月13日施行,依照新法規定,立委助理應在申請文件中自行表明身份。但本案是2018年8月申請截止,10月審查,時間點是新法施行之前。新舊制之間的法律認定、關係人身分的適用等議題,經濟部會函請主管機關法務部,請求法律上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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