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R1受益人大會雷聲隆隆,兆豐銀未出席,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總經理林超驊(中)幾度和新昕國際砲火交鋒。(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新光一號基金(R1)因複委任程序、及停車位出租惹議,遭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介入查帳,今(8)日召開今年第3次受益人大會,受託機構兆豐銀行沒有出席,讓幾位出席受益人相當不滿,而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總經理林超驊在會中強調「關係人交易那麼濫用,但兆豐銀行董事長張兆順居然說一切都合法,真的是不敢置信」,針對新昕國際表示關係人交易實屬合法,但未提出相關數據佐證,讓他一度直言:「不用說了!」
新光一號的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指控新光R1受託機構兆豐銀行,與管理機構新昕國際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是國內REIT唯一再複委任樓管公司,支付兩筆費用,逾10年多支付了近1.6億元,又跟關係人新光人壽與新光建設「非必要」租用57個停車位,支出2千萬元,今日召開受益人大會,期盼讓大家投票決定是否提告、求償1.8億元。
針對林超驊質疑新昕國際複委任給新壽公寓大廈管理公司,屬於關係人交易但卻未符合規範,包括公開遴選程序。新昕國際表示,「是種栽贓」,早在6年前就透過公開遴選,且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有來領標,並向投資人作出3項澄清。
第一,本公司競競業業為投資人省錢,並非圖利新光集團,承租車位如果要圖利,直接賣車位就好,幹嘛要每個月付3,000塊租金?第二,為何新光人壽車位都在B4,因為新光人壽這棟大樓跟地主合建,被分到的車位就在B4;最後,被指標的處分無償提供車位給新光人壽也不合理,新昕國際強調,台証大樓附近車位租金行情約5,000元,而現行跟新光集團承租金額是每個月3,500萬元含稅,「是幫基金省錢才去跟關係人承租」。
受益人大會幾度砲火交鋒,兩方有共識的地方在「受益人才是真正的主人」,但林超驊提出,若關係人交易符合規範,能否提出相關證據、數據?新昕國際回應「有什麼規定」、「合法需要什麼證據」,基本上每年銀行、金控都會做內稽內控的查核,再度讓場面引爆火藥味,林超驊直言:「那就不用說了!」因為整起爭議就是因為「該做的事沒有做才會被監察人發現」,但新昕國際在會中的一番回答,顯然對關係人交易要遵守什麼「完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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