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業年底前需配置風管人員,剩1家不符合。(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為了強化風險管理,修法要現行9家期貨信託業者須在今年底前,至少配有1名風險管理主管和1名業務人員,金管會證期局主秘高晶萍今(8)日表示,目前僅剩1家業者的業務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務必在時限內調整。
金管會為強化期貨信託事業風險管理機制及人員交易行為管理,擬具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施行。
此次修法重點如下:
第一, 考量風險管理人員已為期貨信託事業公司治理重要一環,所以新增業務人員的「風險管理」職務,且明定期貨信託事業應配置適足及適任之風險管理人員、增訂風險管理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及應為專職等規定,並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規定。
第二,考量期貨信託事業為專業投資機構,向投資大眾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執行投資及交易,關係投資人權益,為避免利益衝突並落實專業經營原則,期貨信託事業人員不得代理他人從事期貨交易或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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